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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之城添砖加瓦 有政策有路径有目标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0月13日        版次:A03    栏目:    作者:沈婷婷

  羊城晚报记者 沈婷婷

  

  “《实施方案》透露出强烈的‘先行先试’信号,释放出热烈的‘敢闯敢试’信心,让我备感振奋。我今年40岁,和深圳经济特区同龄。四十年再出发,有政策、有路径、有目标,大有可为,亦时不我待。”12日,深圳奥比中光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黄源浩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如是说。不少深圳科技及教育领域代表纷纷表示,《实施方案》提出诸多新举措、新突破,鼓舞他们继续真干实干,为“创新之城”添砖加瓦。

  

  谈科技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无疑提供了更利于技术研发、技术产业化的优质土壤。

  光峰科技创始人、董事长李屹博士表示:“深圳具有明显的务实精神,氛围开放包容,是一个很适合创业搞科研的城市。”他说,科技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

  “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李屹认为,这是《实施方案》交给深圳的新任务。他说:“这个目标的实现将更有效地保护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果、更强有力地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众多创新主体的研发积极性。”

  黄源浩也谈到,《实施方案》重点提及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要求率先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他告诉记者,将数据作为“要素”,肯定了其资产价值,并强调了对数据隐私保护的制度设计。这不仅对用户提供了保护,也将让数据经济产业得到更稳健的发展。

  

  谈人才支撑:科创企业主动引才育才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实行非竞争性、竞争性“双轨制”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定向培养机制。

  黄源浩认为,人才不能只来自于院校、实验室,企业、研究机构、高校和政府都要深度参与、良性互动、紧密合作,才能真正让各类科技人才活跃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的各个环节,“科创企业在科技人才培养中要主动发挥积极作用,帮助人才持续学习、快速成长。”

  据了解,目前,奥比中光团队超800人,研发人员占比达70%,硕博学历员工占比超40%,人才涵盖芯片、算法、SDK、光学系统等多个领域。来自海内外的科技人才,八成都在做关乎未来的事情——攻坚核心技术,抢滩未来场景。

  作为坚持“技术立企”的公司,李屹表示,光峰科技一直以来深深受惠于深圳包容的城市氛围和营商环境、人才引进政策。《实施方案》支持深圳按程序赋予深圳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探索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审批流程,将进一步构建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

  深圳优必选科技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周剑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方案》的发布,不仅为深圳进一步推进先行先试提供了明确的路线图,也给广大科创企业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人才引入、扩大市场提供了巨大机遇,重磅“礼包”为科创企业创造更优质的制度环境、更精准的政策支撑。

  

  谈办学自主权:推动构建中国现代大学制度

  

  谈到“探索扩大办学自主权”,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大学原党委副书记陶一桃深有感触:“我们的大学要办成高水平的大学,就要有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运作模式。”陶一桃认为,目前,深圳在高校改革领域中还有很多改革与制度创新的空间。

  她表示,高校改革中,生源录取、师资团队建设、课程设置等都需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要求。如现在不少国内高校和国外大学的合作都采取较简单的“n+n”模式,还未真正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实施方案》支持深圳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有利于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融于我们的教育体系及深层课程设置,培养既国际化又适合中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陶一桃表示,探索扩大办学自主权,鼓励与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不仅对深圳有着重要意义,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同样意义深远。在她看来,未来深圳的高等教育,从招生录取、课程设置到师资招聘都要有重大的制度性突破,以综合改革试点的先行示范为中国现代大学制度建立与完善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