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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属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施工图”来了

市场竞争类企业不设国有股权比例限制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0月17日        版次:A05    栏目: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育新机 开新局    作者:黄婷

  羊城晚报记者 黄婷

  

  近日,广东省国资委印发了《广东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和《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操作指引重点解决哪些问题?省属企业混改的基本操作流程是什么?广东省国资委下一步混改工作重点是什么?广东省国资委针对这些问题作出解读。

  

  事关“为什么混改”和“与谁混改”问题

  

  据介绍,操作指引系统规范了混改操作流程,明确了关键问题和考量因素。具体而言,着重解决四方面问题——研究确定改革方向,解决“要不要混”问题;合理制定混改方案,解决“为什么混”“与谁混”问题;规范混改操作要求,解决“怎么混”问题;明确运营机制改革要求,解决“怎么改”问题。此外,三年行动计划系统部署了2020-2022年省属二级企业混改工作,提出了混改目标和要求。

  广东省国资委在解读中明确,省属企业混改基本操作流程包括研究改革方向、制定混改方案、履行决策程序、资产审计评估、引进非国有投资者、推进运营机制改革等。

  混改方案事关“为什么混改”和“与谁混改”的问题。解读提出,混改方案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是可行性研究,对照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分析企业优势、短板与瓶颈,梳理需解决问题,明确混改目的;二是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公益基础类企业保持国有控股地位,市场竞争类企业不设比例限制,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三是投资者选择,要考虑产业协同效应、行业领先地位、价值和文化理念、依法诚信经营等因素;四是资产业务整合,要与集团内部资源整合统筹考虑,立足战略、聚焦主业、促进上市,用好混改支持政策,降低改革成本;五是职工安置,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通过产权和证券交易市场公开引进投资者

  

  为了确保股权混合规范性,解读提出,企业要履行决策程序,根据产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重组、投资并购和出资新设等不同混改方式,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进行资产审计评估,合理确定基准日,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的参考依据,有必要开展清产核资可进行清产核资;公开引进投资者,主要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公开进行。

  根据解读,运营机制改革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完善公司治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不同比例结构,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动市场化选人用人、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劳动、人事、分配机制;三是优化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混改企业综合运用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增强关键核心人才的获得感、责任感、荣誉感。

  

  重点推进60户二级企业混改工作

  

  广东省国资委在解读中提出,为确保混改工作稳步推进,要建立工作机制,省国资委层面建立委内处室联动机制,明确牵头负责处室和各专项改革任务负责处室,省属企业层面成立协调决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混改并解决遇到的问题;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省属企业探索实践,宽容失误,同时对于违规行为及时纠错,依法追究责任;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财政、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相关财税、土地处置支持政策;要建立报告制度,定期报送混改进展情况。

  下一步,广东省国资委将在2020-2022年重点推进60户省属二级企业的混改工作,同时鼓励省属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60户二级企业将优先支持利用上市平台实施混改,主业范围内企业支持以增量为主实施混改,不属于集团主业的企业可通过产权转让等方式退出,人力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企业支持员工持股试点,此外也可采取增资扩股、产权转让、员工持股等多种途径相结合方式混改,具体按照操作指引和三年行动计划执行。

  据了解,今年7月,广东省委深改委印发《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到2022年,85%以上省属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除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外,原则上省属企业不再保留规下企业;将实现1-2家省属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力争每家省属企业至少有1家主业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