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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发布

包括6个方面共40条,将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0月18日        版次:A01G    栏目:今天消息    作者:王莉

  羊城晚报讯 驻京记者王莉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该实施方案的附件,即《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介绍,实施方案重在明确重点领域、改革方向和构建机制;授权清单重在具体落实。二者前后呼应、互为支撑,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授权清单是改革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宁吉喆表示,综合授权有别于此前改革试点通常实行的“一事一议、层层审批、逐项审核”的授权方式,是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以清单式批量报批的方式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授权清单是批量授权的重要载体,是改革方式方法创新的重要体现。列入清单的事项实施备案管理,除明确要报批的事项,其他不再逐项报批。

  首批授权清单包括6个方面共40条,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3条、营商环境方面8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各条中明确了改革事项的主要内容。宁吉喆称,40条授权事项每条内容都很丰富,其中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体现了中央授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这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

  宁吉喆表示,在五年改革试点的总体框架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深圳改革发展实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分若干次,滚动研究制定授权清单,按程序报批后推进实施。“成熟一批,推出一批,滚动接续,压茬前行,蹄急而步稳地推进综合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