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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欠薪“两清零”再显清欠决心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1月12日        版次:A07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冯海宁

  □冯海宁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11月11日中新网)

  每年这个时候,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一则,年底前是各种工程项目结算的节点,在这个时间点治理欠薪,可提醒、督促用工单位把结清农民工工资放在结算的首要位置。二则,大多数农民工即将回家过年,在外辛苦一年,拿足工资是对家人最好的交代。三则,欠薪是一种违法行为,在任何法治国家都不允许,我国更是如此。

  近年来,经过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公布欠薪“黑名单”、恶意欠薪入刑以及专项行动等综合治理,欠薪现象大大减少。有报告显示,2010-2018年,我国劳动者被欠薪人数总体上处于下降通道,由2010年的502.1万人下降到2018年的168.9万人,降幅达到66.4%,但远未达到清零的程度。

  今年相关信息对农民工群体都是重大利好。一个是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仅针对性地破解“没钱发”、工资被截留、用工确认难、工资核算难等顽疾,而且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有效渠道,比如用人单位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这为预防、治理提供了有力武器。另一个是上述文件提出“两清零”目标,再次凸显了清欠决心。

  先说第一个清零,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落实这个目标,应该说,能帮助多数被拖欠农民工在2020年底前拿到工资,因为这类项目占比较高。而且,这类涉“公”项目在欠薪方面如果能如期做到清零,也能为其他纯社会投资项目作出表率。

  再说第二个清零,即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一旦实现第一个清零目标,其实就为落实第二个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所谓“动态清零”,笔者的理解是,发现一起欠薪案件就要及时解决一起,使欠薪案处于随时清零的状态。

  在相关制度、机制已打下良好基础的情况下,只要各地严格落实上述文件要求,依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说“不”,应该说“两清零”目标完全有希望实现,这将是农民工群体的最大福音。不过,我们也不能忽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复杂性,比如“多角债”往往成为解决欠薪案的麻烦之一。今年突发新冠疫情,有可能增加解决欠薪案的难度。

  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被欠薪的农民工勇于反映真实情况,各地相关部门采取高效有力的措施,再难解的“疙瘩”也要解开,再难啃的骨头也要啃下来。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方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案件已大大减少。但与此同时,欠薪现象正在向新业态新领域(如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等)蔓延,非农民工欠薪案也应该纳入清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