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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影子银行,不让“天使”变“魔鬼”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2月10日        版次:A07G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金谷明

  □金谷明

  

  12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表示,要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继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之后,这是监管机构首次明确指出金融科技领域“大而不能倒”问题。郭树清指出,少数科技公司在小额支付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涉及广大公众利益,具备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特征。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类金融和科技领域,跨界混业经营。必须关注这些机构风险的复杂性和外溢性,及时精准拆弹,消除新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这则新闻,让人联想到已经结束三年治理的影子银行问题,也联想到不久之前的蚂蚁金服IPO被叫停。在近日发布的《中国影子银行报告》中,对影子银行有这样一个描述:“影子银行是金融工具,介于天使与魔鬼之间,管理好了是天使,管理不好是魔鬼。”应当说,影子银行问题在管理层已经有了清晰的定位,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银子银行的监管就是不让“魔鬼”出笼,不能让“天使”变“魔鬼”,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既是一个新动向,也是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一部分。

  影子银行是指常规银行体系以外的各种金融中介业务,通常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载体,对金融资产的信用、流动性和期限等风险因素进行转换,扮演着“类银行”的角色。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之外,风险隐蔽,交叉传染,被认为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中国影子银行报告》对其给出了官方的明确定义。

  《中国影子银行报告》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课题组近日发布,代表了主管部门的态度,是中国第一份这样的报告。该报告将影子银行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影子银行包括同业理财及其他银行理财、银行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委托贷款、资金信托、信托贷款、非股票公募基金、证券业资管、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非股权私募基金、网络借贷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其中,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和同业理财、理财投非标债权等部分银行理财、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网络借贷P2P贷款和非股权私募基金等业务,影子银行特征明显,风险相对较高,属于狭义影子银行。

  有明确的定义,哪些金融业务、类金融业务属于影子银行,哪些金融创新必须纳入监管,等于有了一个正面清单,画出了“天使”的模样。

  据该报告,经过三年治理,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大幅压缩,野蛮生长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19年末,广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84.8万亿元,较2017年初100.4万亿元的历史峰值缩减近16万亿元;风险较高的狭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39.14万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了11.87万亿元。

  从绝对值来看,影子银行无论广义还是狭义部分,目前基数依然是庞大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影子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它不会消失,将和传统金融体系长期共存。现在需要的就是让影子银行发挥出“天使”的效能,同时遏制其“魔鬼”的破坏性。

  影子银行是套利行为驱使的产物,所以才有“天使”与“魔鬼”的双重性。影子银行的金融信用中介活动处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信贷发放标准显著低于银行授信;其业务结构复杂、层层嵌套和杠杆过高;其信息披露不完整,透明度低;其集中兑付压力大,金融体系关联性和风险传染性高。举例看如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投资功能,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对客户网络购物备付金附加投资理财功能,投资收益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且可以随时赎回,对银行存款和正常资管市场就带来很大冲击。这种投资方式类似于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但没有受到同等性质的监管,存在违法违规,包括洗钱等隐患。据相关报道,现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已将备付金统一缴存至央行,附加的投资理财产品回归货币基金本源。

  让影子银行健康规范发展,成为维护金融稳定的积极因素、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是不变的目标,而要使“天使”规规矩矩而不产生异变,只有坚持不懈地持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