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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需严把“税费征收关”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2月24日        版次:A09G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冯海宁

  

  □冯海宁

  

  审计署审计长侯凯23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他透露,针对企业被提前或多征税费问题,有关税务部门已整改到位,办理退库或税收抵减50.4亿元。(12月23日中新网)

  近些年来,为企业减负频频成为热点新闻。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新增的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其中,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2.36万亿元。不少人认为企业减负进入新时代,为稳增长、促就业作出重要贡献。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仍有一些地方乱收税费增加企业负担。比如审计部门此次披露,已整改的企业被提前或多征税费达50.4亿元;有关地方退还违规收费1.08亿元。再如,国办督查室日前督查发现,安徽怀远县干扰税收征管秩序等行为增加企业负担。

  实际上,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年年都在重申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譬如,国税总局2019年9月印发的通知中,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征税收费。今年6月,又专门出台了《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禁征收“过头税费”的通知》。

  应该说绝大多数地方都能做到依法征收税费,但少数地方“唱反调”也要引起高度重视。因为企业被提前或者多征税费,既与国家为企业减负精神背道而驰,也损害了税收征管法律公信力,还破坏了营商环境损害地方公共利益,所以决不能让这种现象存在。

  其中,审计部门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减负成果的最有效力量之一。通过审计监督,就能发现税费问题,倒逼税务部门进行整改。“50.4亿元”是审计监督成效的直接反映。期待各级审计部门继续扮演好维护税收公平与捍卫减负成果的重要监督角色。

  不过,仅靠审计部门为税费征收“把关”还是不够的。因为审计部门发现问题时,企业已经遭遇了不合理负担,即使问题最终得到整改,但企业一度承受的不合理负担,已经影响了其生存发展。所以,在审计监督之外,还需更多监督力量介入税费征收环节。

  譬如,上级税务部门可采取更多监督手段,严防下级部门征收“过头税”;上级财政部门等对涉企收费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尤其要对不切实际压税收任务、搞税收排名等问题加强监督和清理。同时,地方人大可以对税费征管环节加强检查,纠正违规征收行为,以确保《税收征管法》及减负文件真正落到实处,合理合法落实年度预算案。

  此外,作为企业要真正了解税法规定和减负文件精神,要勇于对不合理不合法的税费征收行为说“不”。如今,无论是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还是各种媒体,都为企业依法维权创造了更便利的条件,只要企业勇于维护自身权益,有关方面就能提供支持。

  当各种监督手段不断完善和加强,就能对基层税费征收部门形成更大震慑和制约,因为一旦被发现,不仅已征收的“过头税费”要“吐”出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还可能被问责,得不偿失,其乱收税费的冲动就会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