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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无偿献血后,这里可“一站式”用血直免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2月29日        版次:A16    栏目:    作者:张华、罗娅莎、林惠芳

  文/ 羊城晚报记者 张华 通讯员 罗娅莎 林惠芳

  

  徐女士因子宫肌瘤、重度贫血入住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住院期间共输注6个单位的红细胞悬液纠正贫血,在办理出院时,因徐女士曾经在番禺血液中心献过血,并在住院期间提交了“用血费用减免”的申请,医院直接免除了她本次的血费,而不用像以前一样缴费后再到番禺血液中心办理血费报销了。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输血科副主任刘成义介绍,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切实保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的权利,为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在医院就诊结算时直接享受“一站式”便捷的用血直免服务,血费减免无需像之前那样到血站办理。

  据记者了解,临床血费直免有标准:免费用血对象(简称用血者)是指在广东省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简称无偿献血者)、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限指无偿献血者本人的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具体免费用血政策可参考《广州市免费用血管理办法》。

  刘成义副主任表示,符合减免标准的人群,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办理出院结算前,可以先到就诊科室护士站咨询、带齐材料,即可到收费处办理用血费用减免。

  据记者了解,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仍需要患者出院缴费后自行到血液中心办理免费用血报销:

  ◆患方在出院时无法提供完整的材料(如:新生儿用血,无法提供用血者的身份证或出生证)。

  ◆献血证献血量与直报系统不一致,患方对血费报销额度有争议时。

  ◆部分减免血费的患者(如:献血者献血200毫升但不合格时的本人超额用血,献血600-1000毫升时的家属超额用血)。

  ◆患方献血者是在本市所辖范围内军队采供血机构参加无偿献血。

  ◆其他无法及时办理用血直免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