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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丁家发 图/春鸣 这两天,老板不满判决背2万元硬币清偿,结果又被罚5万元的话题冲上热搜。北海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员工朱某,遇事故手部受伤,经治疗后继续在公司工作。但2019年11月之后公司却一直拖欠他的工资不发放,还找理由辞退了朱某。后被朱某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朱某二倍工资差额等款项。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但被驳回上诉。2020年12月29日,老板带着几名员工拖着4个装满2万余元硬币的麻袋来清偿执行款,结果被拒又遭重罚。(1月6日《潇湘晨报》) 现实生活中,类似“硬币付薪”时有发生。一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企业老板不满劳动仲裁结果或法院判决,便会采取刁难的做法,恶意用硬币来清偿工资或赔偿款。这样做,让当事人或执行人员常常有苦难言,因为硬币也是人民币,他们找不到拒收的理由和依据,只得花费数个小时来清点硬币。而企业老板也从中找到了一点心理平衡。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当事公司老板或许认为,面对自己的刁难,执行法院也拿他没办法。然而,这次他失算了,不仅被硬气地怼了回来,还遭到了重罚,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根据法院作出的处罚决定,此消极对抗行为,严重妨碍法院司法人员的执行工作,依照《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对妨碍司法行为就该硬气地怼回去,重罚“硬币付薪”,在司法实践中值得大胆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