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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规范短期健康险无序竞争

不得保证续保 不得“自动续保”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1月13日        版次:A15    栏目:    作者:程行欢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11日,银保监会对外公布了《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快速发展的健康险提出了一些规范新措施。其中最核心问题为严禁保险公司通过异化产品设计,“短险长做”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行业健康保险业务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超过30%,但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在于一是部分产品缺乏定价基础,保额虚高;二是部分公司销售行为不规范,把短期健康险当做长期健康险销售,一旦赔付率超过预期就停售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三是核保理赔不规范;四是无序竞争,不利于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健康保险消费观念。

  在此背景上,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企业规范产品续保,严禁通过异化产品设计,“短险长做”误导消费者。明确短期健康保险不得保证续保,不得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产品定价应当具备定价基础,不得设定严重背离理赔经验数据基础的、虚高的保险金额。在产品组合销售上,也严禁保险公司将产品组合销售异化为捆绑强制搭售,限制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

  蜗牛保险首席精算师兼联合创始人李致炜告诉记者,短期险原本就是不能自动续保的,与长期健康险相比,两者在精算规则和监管要求上都存在着差别。此次规范更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时间,防止代理人在销售产品时进行销售误导。而对于消费者关心的停售问题,保险公司不能通过随意停售保险产品,弥补其因激进经营造成的损失。《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主动停售保险产品的,应当至少在产品停售前30日披露相关信息。保险公司因产品设计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被监管机构责令停售的,应当于停售之日起3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银保监会方面还提出了购买建议,由于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一般是在1年及以下,且不保证续保。因此,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或包含保证续保责任的健康险,属于长期健康保险,消费者在选购健康保险产品时必须认真阅读产品条款。不仅要关注产品的价格,还要关注产品的长期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