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庭审现场” |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丰西西摄影报道:“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月31日上午9时30分,“模拟法庭”在广州图书馆庄重“开庭”。此次“模拟法庭”围绕广州某法院开庭审理的某少年诉直播公司要求返还打赏金案件而展开,还原了整个庭审过程,7名来自广州的中小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模拟庭审。 现场,7名中小学生分别扮演法庭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庭审角色。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编写了模拟法庭实操文本。模拟庭审按照真实的法庭审理程序进行。 案件中,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12岁女孩“李某”用父亲的信用卡,在被告的某网络平台上打赏消费5万元。“模拟法庭”上,“李某父亲”表示,女儿是未成年人,对该消费行为不可能有充分了解,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追回全部款项;“被告方”某网络平台则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或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庭审”现场气氛一度十分紧张。 经过激烈辩论,“模拟法庭”最终“判决”,对于“李某”在网络平台上充值的款项,酌情确定网络平台公司应向李某返还充值总金额的1/3即1.5万元,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前,广州图书馆读者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世锋向同学们做了法律宣传教育:“此次模拟法庭普及了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家长监护责任的法律概念,同时也提醒家长们应当更多地关爱未成年人。” 模拟法庭中“原告李某”扮演者、来自广铁一中初二年级的潘岳说,他深切意识到,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具备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广州图书馆儿童与青少年部副主任陈思航表示,今后会继续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活动。花语田公益艺术团顾问刘慧也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让孩子们在实践中锻炼自身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