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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广阔 11日,海南省琼海警方发布通报称:2021年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5月8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5月12日《海南特区报》) 一只珍贵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这名厨师兼美食博主,在镜头前一番煎炒烹炸,吃下了肚。而被举报以后,不管是购买“法螺”的人,还是出售以及食用“法螺”的人,都被依法刑拘,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这几个人到底是不懂法,还是知法犯法,我们现在也不得而知,但是类似这样的网络“吃播”,显然并非个别现象。 前段时间,随着国家大力倡导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以前在网络通过胡吃海喝、大肆浪费来吸引流量、拉拢粉丝,然后通过各种渠道变现的网络“吃播”们,要么被限流,要么被封号,消停低调了很多。今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正式颁布实施,也被认为是之前存在严重食品浪费现象的网络“吃播”的“终结者”。 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每天啥事都不用干,在镜头面前吃吃喝喝就能赚大钱,这样的诱惑力确实难以割舍。所以虽然很多人远离了胡吃海喝式的“吃播”,但仍旧没有远离“吃播”这个行业,在镜头前吃得更加精致,更加稀奇。如果是吃普通的食品,显然难以得到网友的青睐,于是一些人开始求新、求奇、求贵,向一些比较稀少、冷门、名贵的食材张开了自己的饕餮大口。 但此类食材,不管是动物类还是植物类,往往都受国家保护,稍有不慎,“吃播”就可能会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因吃获罪”。 以前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现在又有了反食品浪费法,虽然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并不是专门规制网络“吃播”,但任何形式的网络“吃播”,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内行事。这其实也就意味着,不管是原来的胡吃海喝,大肆浪费,还是现在为了吸引眼球而吃稀奇、吃名贵,都可能会“一不小心就违法”。在这种情况下,从出现之日起就备受质疑和非议的网络“吃播”,该凉凉了。 为此,不但需要网友主动远离这样的网络“吃播”,而且各类直播平台也要加强监管,守土有责,多些社会责任感,不要为涉嫌违法的“吃播”大开绿灯,政府监管部门要疏通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网友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