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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近年来采取系列措施,推进失信信用惩戒向精准化、精细化发展,探索实施分级分类信用惩戒,让失信者付出代价,让守信者从中受益。两位市民对待诚信的态度不同,命运也不同——

商海浮浮沉沉,诚信助他“翻身”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6月04日        版次:A06    栏目:诚信建设万里行    作者:董柳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同是广州市民,一位在法庭上公然说假话,法院依法对其罚款2万元,另一位生意失败的公司老总欠下巨债却坚持诚信做人,虽是被执行人但未“失信”,一有钱就找执行法官还债,最终“东山再起”又当上了董事长。

  个人命运的哈哈镜也照出了时代大波澜: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近年来,人民法院经过“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不断推进失信信用惩戒向精准化、精细化发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记者从广东高院了解到,2020年,全省法院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实施分级分类信用惩戒,发布失信名单29.3万人次,同时畅通惩戒措施救济渠道,让失信者付出代价,让守信者从中受益。

  

  法庭上公然扯谎被罚

  

  最近,市民华某被广州市黄埔区法院依法罚款2万元,原因是不诚信参加诉讼。

  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在审理原告吴某与被告华某、冯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查明吴某为华某以自己名义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贷款50万元,约定华某使用该贷款并分24期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该银行发放的50万元贷款转账至被告华某指定的林某兰的银行账户后,林某兰再将款项转账至华某的银行账户,华某收到该50万元贷款后即实际支配并使用。

  由于华某没有按时向银行还款,吴某代为向银行偿还了10期贷款本息,并主张华某返还垫付的贷款本息。

  法庭上,原告吴某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其向银行贷款50万元并直接转至林某兰账户,林某兰是否转给华某其并不能证明。这给了华某可乘之机,他在法庭上多次否认借款事实,并公然讲假话:“办理该笔贷款手续的中介方是我同学介绍的,我不知道款项去向,也从未使用过该笔贷款,我曾经通过同学追要过款项,但是没有结果。”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黄埔区法院出具律师调查令,向银行调取林某兰和华某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查明涉案款项的走向后,华某这才承认其收到并使用该笔贷款的事实。

  不过,为时已晚,罚单已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黄埔区法院依法作出罚款处罚。

  

  诚信助他“翻身”

  

  6月1日下午,由广州某公司捐赠给广州市荔湾区的2880公斤抗疫消毒液抵达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谁能想到,这家捐赠企业的董事长曾是负债2000多万元的被执行人,如今“东山再起”再次成为一家公司的董事长。人生轨迹“V”形起伏,是“诚信”助他“反弹”。

  王某今年51岁,云南人,1993年大学毕业后,先是到广州一家外贸公司打工。他从2007年起自己创业,最风光时在广州拥有三家公司。2014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他经营的公司向多家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借款2000多万元。后因国际贸易环境恶化等原因,债务无法如期偿还,出借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向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他偿还借款本息共约1500万元。

  生意失败后的王某压力巨大,但也碰到了令他难忘和感动的人和事,比如:“有个朋友把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借给我,连收据都不打。”他决定只要有机会就要尽快还掉债务。

  2019年,他主动将名下三套房产清空后移交法院执行。多家银行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和积极履行的态度,减免其部分借款利息。经司法拍卖,前述三套房产共拍得款项1100余万元,清偿了大部分债务。

  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法官董广绪眼中,王某是一个诚信的人。董广绪当时是这宗执行案件的经办人,他告诉记者:“像王某那样主动卖房还债、一有钱就找法官还钱的被执行人非常少见。”

  鉴于王某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法院依法未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积蓄全部用于偿债后,王某凭多年的企业经营经验,于2019年11月应聘到广州一家公司任销售经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他多次代表公司前往云南等地捐赠抗疫物资,公司肯定其工作业绩,向他发了一笔奖金。

  2020年3月5日,收到奖金后的王某马上联系执行法官董广绪申请还款结案。董广绪核查案件情况后,在微信上组织王某和申请执行人调解,双方当天达成和解协议,王某的全部债务履行完毕。

  2020年10月,公司董事会形成决议,任命王某为董事长。

  “王总有担当,有责任。公司选董事长很看重个人品德,这方面大家一致信得过他。”该公司一位董事、副总经理说。

  商海浮浮沉沉,是诚信助王某“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