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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陈广江 图/春鸣 外出吃火锅,原本是一件让人心情愉悦的事情。可如果在火锅里吃出了蟑螂,你会怎么办?近日,深圳一男子可谓“倒了大霉”,一天吃两顿海底捞,两顿都吃出了蟑螂。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作为“受害者”的他,在要了海底捞1800元的赔偿后,却被龙岗警方行政拘留了。原来,所谓的“吃出蟑螂”,是该男子自导自演的大戏。(6月15日深圳晚报) 天下苦“碰瓷”久矣。此事一出,微博话题“碰瓷海底捞男子该受到什么惩罚”的热度高居不下,一度冲上热搜榜第一,足见社会大众对“碰瓷”恨得牙根痒痒。 社会之所以痛恨“碰瓷”,不只是因为这种行为践踏了道德和法治的双重底线,还因为被“碰瓷”者,往往面临着取证难、维权难的困境,甚至不得不忍气吞声、吃“哑巴亏”。现实中,一些人摸透了餐饮商家不愿声张、息事宁人的心理,类似“餐饮碰瓷”屡试不爽。 本案中,涉事男子以前从事餐饮行业,谙熟餐饮商家的心态,于是一天之内两次“碰瓷”海底捞,既吃了霸王餐,又获利1800元。殊不知,其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演技,早已被店内监控记录得一清二楚,发现猫腻的服务员果断报警。证据确凿,警方很快将该男子抓获。这不正应验了那句老话: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