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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部门联合发文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率先建立事故“熔断机制”:

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0-6时将禁行高速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6月26日        版次:A05    栏目:    作者:董柳、王丹阳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王丹阳报道: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广东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相关情况。近日,前述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的通知。

  管控措施明确要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路面安全管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高涌涛会上介绍说,近五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省危化品道路运输夜间(凌晨0-6时)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均超过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的时间段里发生了三分之一以上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因此,根据广东省实际情况,并借鉴湖南、江西、广西等周边省区的经验做法,推动高速公路0时-6时危运车辆的禁行政策,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与此同时,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临时停放的分类管理,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基础。

  管控措施要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危运企业”)必须对登记在本单位的所有危运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对驾押人员统一培训,车辆运营时必须实时监控和管理。危运企业必须按规定及时、完整制作电子运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港口经营企业在充装前应严格查验电子运单,凡未能提供电子运单或电子运单信息与装载业务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充装发货。

  管控措施强化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追责。管控措施提出,在广东省危运领域率先建立事故的“熔断机制”,对凡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或者发生一般事故但社会影响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所属地市交通运输部门立即依法责令涉事车辆所属责任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涉事企业经申请并经所属地市交通运输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重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