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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加大产业项目用地支持政策,将做到——

只要有好项目就不怕没地用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7月14日        版次:A05    栏目:    作者:孙绮曼、肖乃花、陈锋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绮曼,通讯员肖乃花、陈锋报道: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项目计划指标预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支持力度。

  

  用地指标跟着项目走

  

  做好土地要素文章,是广东充分发挥先进制造业项目支撑带动作用的重要保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省里每年安排一定用地指标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对各地引进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标。

  《办法》明确,用地指标要跟着项目走,重点对各地引进的符合条件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预支指标保障,确保用地指标精准投放至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做到“只要有好项目,就不怕没地用”。

  

  每年预留指标供申请

  

  在深入促进产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办法》明确预支用地指标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等条件,倒逼各地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项目用地,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预支用地指标项目如位于珠三角发达地区,投资规模不低于20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如位于粤东粤西粤北等欠发达地区,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规范预支申报程序方面,《办法》规定省里每年5月和10月各集中办理一次用地指标预支申请,在优先保障民生设施用地需求的前提下,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用地指标用于各地申请预支,单个项目申请预支用地指标原则上不超过500亩,预支完毕当年度不再受理。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材料,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省级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项目用地可直接使用省指标核销。

  此外,《办法》还要求各地在预支用地指标后,需采取措施于预支用地指标后一年内加快完成项目供地等手续,确保尽快完成实物工作量。对项目最终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供地手续的或供地后用于其他项目的,省将在下一年度按预支指标数量的120%扣回相关市指标。对弄虚作假等骗取用地指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暂停相关市用地指标预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