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19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2021年东莞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依法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方案中,被列入查处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最多,达到20种。方案显示,未按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未按标准和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将受到查处。 被列入查处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达到20种。其中包括未进行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未按规定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虚报、挪用、骗取、侵占专项维修资金等内容。 近年来,住宅小区业主对物业投诉日益增多,主要集中在物业服务质量,物业费和停车收费,侵占业主公共场所以及业委会选举及运行等方面。对此,方案均将其列入查处范畴。比如处理业主合理合法投诉不及时、不配合、不到位的;擅自改变公共建筑或共用设施的用途,挪用、侵占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和共有财产的;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的,或不予充值变相停水、停电的,或停用门禁卡等行为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关系僵化,工作互不配合,业主意见较大的;通过贿赂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等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抢占物业小区的。 同时,记者注意到,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中也增加了不少新内容。比如,擅自阻挠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定进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擅自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违规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的;未按规定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的;未按标准和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的。 而被列入查处的业委会及其委员违法违规行为也达到11种,主要包括伪造业主选票、选聘或改聘物业服务企业半年以上未解决、业委会决定违法且不接受政府指导以及挪用、骗取、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内容。 其中也新增了业委会违法违规行为的事项,比如业委会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或采取暴力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制清退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委会在选聘或改聘物业企业过程中,煽动群众群访闹访,向物业服务企业索要红包礼金、减免收费、提供停车便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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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东莞将重点查处20种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小区物业将受查处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8月20日
版次: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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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