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天军,通讯员司新宣、陈佳林、张思池报道:记者23日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改革向纵深发展,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18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会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个人破产信息共享和公示机制,推动个人破产与社会信用体系联动,为个人破产制度“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实施意见》按照审慎、必要原则,明确将个人破产状态,相关主体就诚信参与破产程序、履行法定义务作出的信用承诺,个人破产相关限制、处罚、失信行为信息等信息纳入信用信息范围。 同时,为有效打通“数据壁垒”,减少信息“跑腿”时间,优化解决材料重复提交、信息重复填报等问题,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积极推动制定《实施意见》,加强府院联动、部门联动,在全国率先建立常态化、高效率的个人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合力提高个人破产办理质效,促进优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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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进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改革向纵深发展
建立个人破产信息共享机制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8月24日
版次:A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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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天军、司新宣、陈佳林、张思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