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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完善反垄断机制,捍卫市场公平竞争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1月19日        版次:A07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王石川

  □王石川

  

  11月18日上午9时许,国家反垄断局在北京三里河东路8号正式挂牌成立,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里河办公区同楼。这是继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病控制局之后,今年国务院新组建的第三个副部级国家局。国家反垄断局首任局长由甘霖担任,甘霖目前的职务还包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秘书长。

  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成立,备受关注。了解它的“前世今生”,更觉意义深远。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前,反垄断执法工作由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三个机构来开展,被指“存在多头执法和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机构改革后,反垄断执法工作统一由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理顺了关系,形成了握指成拳的机制,强化了监管力量。

  如今,国家反垄断局的问世,彰显了国家对反垄断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升级和完善,不仅有助于增强反垄断权威,强化监管力量,还能提高执法专业性和效率。在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中,设立国家反垄断局,也向世人展现了国家确保经济循环畅通无阻、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特别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强大决心。

  此前,中央一再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随着国家反垄断局的设立,各项工作渐次推进,平台垄断和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受到更大力度的规束。事实上,从“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被写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再到中央全面深改委会议通过《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一系列制度安排传递出的信号再明显不过,不反垄断,市场公平竞争就无以保证,中小企业就没有出头之日,高质量发展就无从谈起。

  再联系到国家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推动出台《电子商务法》,以及加快修订《反垄断法》,可知国家越来越重视反垄断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坚定不移地在法治框架内推动反垄断工作。

  《反垄断法》施行十多年来,为国家推动反垄断工作、捍卫市场公平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但是其中部分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和将来的需要,修订势在必行,以体现现实关切和前瞻性,正如甘霖此前谈及修订反垄断法时所表示的,修法既要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也要合理借鉴欧美发达国家成熟的做法和经验;重点要解决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最迫切问题。

  今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草案亮点是,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写入反垄断法,对民生、金融、科技等领域经营者加强集中审查,以及涉及信用惩戒、公益诉讼制度等。此外,对互联网新业态的法治考量也加大了力度。

  一方面是法律层面的完善,一方面是机构层面的重构,双管齐下,必能更好地打造充满法治精神的市场环境。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并不是专门跟互联网平台过不去,更不是遏制平台经济,而是更好地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利益。为此,监管部门已表示,要有力有序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把好经营者集中“审查关”,做好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守护人”,当好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员”。从禁止虎牙、斗鱼合并,到责令腾讯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再到依法严惩有关平台的垄断行为,有关部门每一次的反垄断大动作都深得人心。

  设立国家反垄断局,要敢啃“硬骨头”。反垄断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无论涉及哪家企业,无论背景有多大,只要存在垄断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利益,破坏了市场公平,都要坚决反。

  一言以蔽之,反垄断是国际惯例,是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不断健全反垄断体制,在推动过程中,让监管更公开、公正和透明,确保反垄断不搞选择性执法,对任何企业都一视同仁,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则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可期,生机勃勃的经济前景可期,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