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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广东进入冬春火灾防控“特别防护期”

将开展“城中村”消防检查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2月01日        版次:A05G    栏目:    作者:付怡

  

  羊城晚报讯 记者付怡报道:11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对今年以来广东全省火灾情况进行了通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广东消防接报各类火灾5.8万起,其中亡人火灾75起,死亡101人。冬春季节火灾风险明显增大,为了防控冬春季节火灾隐患,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广东进入冬春火灾防控“特别防护期”,消防救援部门将采取一系列硬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三类场所火灾较多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洪声隆总工程师介绍,今年广东发生的火灾,从场所来看,一是住宅、出租屋和“三合一”等居住类场所发生小火亡人火灾较多,共发生亡人火灾47起,死亡59人,分别占总数的62.7%、58.4%;二是工业企业火灾多发,今年已发生火灾3011起,死亡14人,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同比去年分别上升12%、55.6%,进入11月份以来全省每天平均发生工业企业火灾超过10起;三是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多发,共发生学校火灾210起、医院火灾46起、养老院火灾5起、文博馆火灾4起、宗教场所火灾24起。

  11月份以来,全省火灾呈明显反弹趋势,相继发生了“11·4”梅州兴宁、“11·8”佛山顺德、“11·19”江门开平、“11·22”汕头龙湖、“11·22”佛山顺德5起“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

  特别是广东即将进入冬春季节,生产经营活动旺盛,网络促销、电商活动集中,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居家用火用电用气等风险增加。从近五年火灾统计,冬春季日均发生火灾48起,比夏秋季高出52.5%,较大火灾发生的概率也比夏秋季高出51.2%。

  

  “三查三清四关”

  

  针对冬春季火灾形势特点,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记者了解到,从即日起到明年3月31日,为冬春火灾防控“特别防护期”。

  期间,全省将全面开展行业排查、单位自查、“十大危险源”整治、消防暖企等“四个活动”,盯紧看牢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四个重点”,持续深化打通生命通道、“小火亡人”、乡村地区电气火灾、校外培训机构等“四项治理”。

  洪声隆介绍,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全省消防救援部门将按照方案部署要求,采取一系列硬措施,保安全、护稳定。

  在防范大火巨灾方面,消防将深入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石油化工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加快推进消防安全“十大危险源”和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严格落实涉疫场所专班“一对一”消防安全检查机制,全省“一盘棋”抓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坚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在遏制“小火亡人”方面,消防将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安装防盗网不开逃生窗等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发动居民家庭开展“三查三清四关”(查电器、查通道、查火源,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活动,组织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夜间错时检查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上门服务、每季度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宣传主题活动,社会单位、住宅小区在冬防期间全面开展不少于1次灭火救援疏散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