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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非营利性学科培训

政府指导价应尊重基本市场规律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2月03日        版次:A08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熊丙奇

  □熊丙奇

  

  伴随“营改非”期限临近,为确保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堵住行业过度逐利和机构跑路的通路,多地陆续公布了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的资金监管细则,政府限价的实施路径也逐渐明晰。

  据报道,已有多地就“非营”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政府指导定价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如浙江金华确定的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班型收费基准价为50元/课时人次,10至35人为40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为30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海南也把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至35人,35人以上三类,基准价分别为25元/课时人次、7元/课时人次、5元/课时人次。

  虽然这还不是最终的基准价,但可从中观察监管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的思路。各地的基准价由于地区差异有所不同,但10人以下班型的价格最高的约为70元/课时人次,最低的为25元/课时人次,因此舆论称,50元校外培训时代到来。

  政府指导定价标准,被认为是监管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最后的靴子”,这将影响机构是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还是退出,以及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之后的经营方式。政府指导定价标准,应该结合机构的经营成本、市场对培训的需求、当地的消费水平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政府指导定价标准,有利于遏制天价培训,引导机构既摆脱逐利,又规范经营。

  从目前公开的政府指导定价标准看,存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问题,这或许并非好事。以10人以下班型70元/课时人次计,9个人共收费630元,1个人(1对1)收费70元。在某些发达地区,这一收费标准,与钟点工差不多。但钟点工的服务时间是不受限的,学科类培训却不能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开展,只能在周中(周一到周五)进行。按每天可以进行4个课时(从放学之后的18:30到20:30)计算,一天学费收入280元,一周1400元,一个月只有6000元不到。这近6000元除了支付教师的工资,还要支付房租、水电、管理费用等,老师能拿到的可能就两三千元。如果按25元收费,一天的1对1收费只有100元,一周500元,一个月只有2000元左右,老师能拿到的可能不到千元。

  按照这一定价标准,1对1这样的学科类培训,是很难开展下去的。而很多家长需要的就是1对1个性化学科类培训。对于一小时70元的定价,很多网友表示欢迎,可是如果没有机构愿意供给,不过是空欢喜一场。从公开、合法的渠道无法获得这样的培训,培训就可能转到地下,而且价格可能更贵。

  在三个班型中,10至35人的班,按定价标准,机构可能勉强维持经营。以40元/课时人次计算,招满34人,学费收入为1360元,一天如果4课时,收入为5440元,一周为27200元,一个月约10万元。而由于是34人一班,这需要支付场地费、招生费、管理费,最终所剩无几。这还是按40元计算,如果按7元计算,一个月周中每天34个人的班一直开,学费收入只有2万元左右,而这需要专任教师和一个团队的投入。

  制定政府指导定价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而显然,目前公布的政府指导定价标准,存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问题,机构维持基本的生存都难,就更别说提高培训质量了。因此,有必要广泛听取包括机构在内的各方意见,清晰核算机构的运行成本。

  如果正式公布的政府指导定价还是偏低,大部分学科类培训机构都可能选择退出,但这不一定意味着“双减”目标的圆满达成。

  考虑到受教育者有差异化的教育培训需求,“双减”并没有关停校外学科培训机构,少数非营利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存在,可以满足受教育者的差异化教育培训需求,如果这部分需求不能满足,就会出现学科类培训转向地下、家庭的走向。

  非营利性机构为生存,就可能出现违规经营。如家长需要机构提供1对1学科培训服务,可机构因价格低不提供,家长就可能和机构签阴阳合同,公开的合同按政府指导定价,私下再补给机构一定费用。

  学科类培训机构“营改非”之后,已经不能再进行资本化运作,因此,政府指导定价,应该致力于遏制“天价”收费,并促进非营利机构规范经营,因此,政府指导定价,需要尊重基本的市场规律,不能让机构过度逐利,但要让非营利性机构能生存下去。

  (作者是教育学者,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