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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促销陷阱多 消费者应防踩“坑”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2月16日        版次:A15    栏目:    作者:马灿

  文/羊城晚报记者 马灿

  

  买一赠二、全场三折起、购物抽奖……又到年终岁末,市场上各种商业促销活动不断,或打折扣或搞返券,花样百出,在很大程度上激发消费者的购物热情。但从记者梳理以往节日投诉的情况来看,少数经营者利用各种时节消费心态设置消费陷阱。那么,消费者应该如何理智消费不被忽悠?在各种促销活动中又隐藏着什么消费陷阱呢?

  

  陷阱一:促销打折

  

  市民余先生在逛街时,看到一商场正在搞促销打折活动。于是,他进去看中了一件标明原价为498元的夹克,因打5折,只要249元。余先生觉得衣服很合身,而且挺实惠,立即买了一件。回到家后,他女儿在网上一查,余先生才发现衣服的原价就是商场打折后的价格,这样打折的方式,让他感到上当受骗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要警惕商品的价格,防止实价虚标,或者明降暗升。比如,有的商家会在节假日期间抬高商品标价,然后打五折甚至一折,消费者以为得到实惠,其实价格并不比平常低。

  “要冷静面对打折促销的活动,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消委会”)表示,消费者要理智参与商家的促销活动,不要一味追求价格折扣,要考虑促销商品是否符合自己需要,避免受到促销误导冲动购物,做出超出消费能力和实际消费需要的购买行为。

  

  陷阱二:返券促销

  

  何小姐在时装店选购衣服时,店员告诉她,公司正在开展“满300返200”返券促销活动。她爽快地购买了1200多元的衣服,于是她拿到了800元的返券。事后,店员告诉她,这些返券只限一些衣服的饰品才能使用。她表示,后悔当初听信了服务员的宣传,没想到商家会出这样的“损招”。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一些特殊期间或节点,许多商场都会开展“购满多少返现金多少”等返券促销活动。商家提供的返券在使用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限制,如:返还的购物券只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不可全场通用。返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毕,逾期作废,有的返券必须再付一定现金方能使用。

  “要正确认识返券类促销活动,避免落入经营者设下的循环消费圈套。”广州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面对商家的返券促销活动,一定要仔细咨询清楚活动细则和用券条件,根据商场的活动细则仔细测算出商品的实际折扣,注意返券使用范围和期限,避免掉入“券中券”、“循环消费”等陷阱。

  

  陷阱三:清仓噱头

  

  “遇到线上线下交替促销时,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尤其是服装鞋帽类商品。”多位业内人士透露,服装鞋帽类商品,新品一般不会打五折,但如果是老款则会出现五折甚至更低折扣,这是商家为了清仓,减少库存压力。为了回笼资金,此时往往线下打折促销力度会更大。

  此外,还有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不了解相关法规,打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物品丢失,概不负责”“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店堂告示或声明,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环节上,增加了不公平交易条件或不合理的规定。

  广州消委会称,经营者无论以多低的价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卸对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也不能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更不能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因此,消费者在遇到商家出示这些不平等规定时,要理直气壮地拒绝。

  

  提醒:要理性消费杜绝冲动

  

  消费者如何避免踩“坑”?广州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各种节日期间或年末时节,更要理性消费,面对这些打折销售的产品,消费者最好提高警惕,认清是否合适自己的购物需求,不要购买自己不需要的打折商品。

  广州消委会表示,不论是通过实体店购物还是网络购物,都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特别是在大批量购买物品时,在付款环节,要注意核对一下所购物品数量与付款单是否相符;付款价格与经营者标明的价格是否相符。

  同时,要提高维权意识,购物后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经营者有额外承诺的要索取书面承诺,或写入合同。若假日促销活动有赠品的,应及时向商家索要赠品的保修单据,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假冒伪劣情况,消费者不要忍气吞声,应持凭据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