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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购房政策调整:两项新政,堵截漏洞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2月31日        版次:A14    栏目:    作者:梁栋贤

  文/羊城晚报记者 梁栋贤

  

  关键词:人才购房政策

  

  配合一手房备案价等调控措施,4月,广州市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两个文件,对享受各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的购房政策作出调整。

  

  两项新政直指人才购房

  

  4月2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特别强调要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而此前,通过人才政策购房者两年可转让房产。

  4月22日颁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则规定,通过人才政策购房者,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商品住房。而此前部分区域不限社保年限,只要满足人才要求即可在相应区域买一套房。

  随后,黄埔、南沙等区域亦先后调整了各自原有的人才购房政策以保持与广州市政策的一致。

  

  堵住人才购房政策两大漏洞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两项政策的调整?因为各区人才政策出台的原意是吸引更多人才在广州工作、学习,却在无意中让一些短线房地产投机者获得了炒房获利的可能。据乐有家研究中心的数据,2020年8月,南沙住宅成交客源中,深圳客占比冲到了66.9%。对于短线投机型买家而言,能否快速转手抽取资金进行下一轮的炒作是其是否入手的关键。

  上述两大政策的出台有效抬高了有短期投机性质的购房者在广州以“人才”身份买住宅的门槛,并以延长转让年限的方式降低其短期投机获利的可能,但对真正的人才政策购房者却不会有多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