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个人征信报告修复价格,一条1000元至2000元。如果修复不成功,可以退款。”当你因征信记录上有逾期信息而发愁时,恰好有人打出这样的广告宣传,你会相信吗?在大数据时代,一部分机构或个人在商业利益驱使下,利用银行与征信报告主体的信息差,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洗白”“征信修复”为噱头,形成一条集征信修复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于一体的灰色产业链。(1月10日《法治日报》)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当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这些征信公司声称能够进行“征信洗白”“征信修复”,正是以此为借口。可要看到,《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征信异议与征信修复有很大区别。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征信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所以,《征信业管理条例》提到的征信异议,是一种“改正错误”的纠错机制,与“失信后”为重塑信用而进行的征信修复有本质区别。 如果征信公司具备相应资质,操作也合法合规,他们帮助客户进行征信异议,也并无不可。但一些公司进行的所谓“征信修复”,暗藏诈骗陷阱,问题丛生。比如有的征信修复公司通过伪造银行流水、篡改资料信息、编造不可抗力事件等手段进行违法申诉,或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进行假的异议,这些做法就属于违法行为。有的骗子打着征信修复公司的幌子进行网络诈骗,收到客户的钱以后就跑了。 此前还有媒体报道过,有“反催收机构”以“代理投诉”“征信修复”等名义充当非法中介,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反催收技巧,教唆或代理欠款人恶意投诉,甚至通过伪造虚假征信报告或证明材料的方式,帮助欠款人逃避金融机构债务…… “征信修复”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上形成了“灰色生意链”。不仅可能存在违法申诉的问题,还可能衍生非法反催收、“老赖培训班”等问题。这样的“征信修复”实则就是“征信破坏”“信用破坏”,亟需予以遏制。 别让信用社会遭到“征信修复”灰产破坏。网络平台要尽好管理责任,对平台账户加强管理,对违规账户采取删除作品、限时封禁、永久封禁等措施惩治。另外,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征信修复”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鉴于当前“征信修复”灰色产业还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相应的法律约束力也较为有限,所以,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对灰黑产业的界定和执行标准,更好将“征信修复”纳入监管范畴。公众也要增强防范意识、法律意识,不要受到“征信修复”机构的忽悠,如果对信用记录有异议,要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提出。
-
即时新闻
信用社会不容“征信修复”灰产破坏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1月11日
版次:A06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