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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专家带你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

尊重家长、赋能家庭,大手牵小手一起成长!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1月20日        版次:A16    栏目:上好人生第一课    作者:崔文灿、何昕雨

     蒋亚辉

  

  文/羊城晚报记者 崔文灿 实习生 何昕雨   图/视觉中国

  

  开栏语

  

  2021年10月,《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当“家事”上升到“国事”,如何尊重家庭教育的自身规律?如何把家庭打造成孩子最好的课堂,父母又如何成为孩子最好的老师?……

  即日起,羊城晚报教育版特开设“上好人生第一课”栏目,将陆续采访家庭教育专家、“家校共育”实践导师、工作家庭两不误的职场妈妈……赋能爸爸妈妈们高质量带娃,帮助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课,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陈辉)   

  

  今年元旦过后,湖南、广东、广西等多地法院陆续发布了《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这也被看做严格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的重大探索。

  这一教育领域重磅法规有何亮点?为何国家将“家事”上升为“国事”?“双减”背景下,如何实现家校协同育人?1月13日下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编审、广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蒋亚辉在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进行了一场关于促进法的解读。在他看来,家庭教育的首次立法更多是在尊重家长的基础上给予家长指导和支持,赋能家庭,让家长和孩子共同成长。

  

  促进法赋能家庭和社会组织

  

  有心人留意到,今年正式施行的这部重磅法规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而非《家庭教育法》,较后者而言,“促进”二字的加入,让这部法多了些温情。“家庭教育的公共属性就决定了我们要干预家庭教育,国家将对实施家庭教育负有协助义务,对非法的家庭教育进行干预。”蒋亚辉说,“家庭教育立法不是管家长,是促进家长,是在尊重家长基础上给家长指引和支持。”

  在他看来,促进法体现了两个关键词:赋能、促进——法律为家庭和社会组织赋能,其核心要义正是“促进”。

  蒋亚辉认为,首先,中国教育现代化迫切要求为家长赋能。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要追求家庭教育思想、体系、内容、功能多个方面的现代化。而教育是由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共同构成,只有学校教育现代化不能算实现教育现代化。“事实上,我们这次家庭教育促进法案,就围绕着家庭教育现代化、适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家庭教育做出一些规定和要求”。

  其次,家庭教育现实问题迫切需要为家长赋能。许多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很多家长最关心孩子的健康安全、学习成绩等现实性因素,对兴趣爱好、性格养成等发展性因素的关注度较低。而很多家长想要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但没有接受到适当的指导和培训,对于家长的强烈服务需求,社会缺乏有效供给。

  除此之外,有效化解学校教育困境也需要赋能家长。家校沟通中存在诸多问题,部分家长责任感不强,以“没文化”“我很忙”“不会教”等理由,将教育责任推给老师。或因为家校教育理念不一致,许多父母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倍感压力,甚至出现不敢教的心理,这些问题都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家师关系,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家庭教育的本质决定必须立法赋能家庭。家庭教育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国家、社会等相关主体对家长实施家庭教育负有协助义务。比如在出现家庭矛盾或父母婚姻破裂时,社会上的相关机构,如婚姻治疗辅导机构就需要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心理疏导和家庭关系调解,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促进法有四大亮点

  

  作为广州较早一批研究家庭教育的专家之一,蒋亚辉认为,促进法体现了四大亮点——

  第一大亮点为“家事”上升为“国事”。目前有很多父母虽然了解家庭教育的职责,但始终认为家庭教育是家庭内部的私事,国家不能够干预。而促进法则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关注个人与家庭良好关系的构建与处理。

  第二大亮点为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独立出来。孩子离开学校回归家庭后的陪伴与管教都是家长们烦恼的问题。促进法进一步体现出“双减”政策的精神,改变了家庭只是学校、学生课堂延伸、家长只是教师助手的状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让家庭教育不再以学习和成绩为导向,使家长重新认识到孩子兴趣、性格、品德培养的重要性,也让孩子们感受到尊重和关爱。

  第三大亮点体现在明确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是当今家庭监护方面存在的弊病。促进法规定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庭教育内容、工作机制和国家支持家庭教育工作的举措。1月10日,广东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中,分别向存在不良行为的作案人和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广东首份《家庭教育令》,这也反映出如果因为家庭教育失责,导致孩子出现了问题,国家就会予以干预,父母从此需要“依法带娃”。

  第四大亮点是使得“工作任务”成为“法律责任”。促进法明确了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人父母不需要“持证上岗”,家长们并没有经过严格系统的培训,难免会在教育过程中出现一定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从促进家庭教育的角度,依法构建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创造多样化的服务产品,进一步满足家庭教育的需求。

  

  促进法:在尊重家长的基础上给予支持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蒋亚辉说,家庭教育立法,不是管家长,而是在尊重家长的基础上给予支持。细细看来,法条中既有立德树人的情怀,又有付诸实践的细微指导——

  如促进法第十六条关注立德树人,涵盖培养家国情怀、从德向善、正确成才观、身心健康、生命安全教育和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第十七条则要求,父母要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相机而教,寓教于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得好才能帮助家庭,才能使法律促进孩子不仅享受高质量的学校教育,也能享受高质量的家庭教育。”蒋亚辉说。

  他也为父母们提供了一些实操建议。比如,家长要注意家庭劳动教育。从做家务入手培养劳动习惯与生活能力。从清理家庭物品开始,教育孩子有序、科学地安排家庭生活环境。家校合作,家务劳动有计划、有监督,培养手脑并用、自理、自立的孩子。

  他还建议,父母从家庭文化入手培养爱家品质。如父母可将祖辈与自家的老物件、老照片、家书等进行搜集、归类、整理,让孩子了解家族史、奋斗史、苦难史,对密切家族成员关系和家族文化建设有着独特作用。家长还应注意培养学好学校课程的意识和习惯。“要吃好‘正餐’,靠吃‘零食’的孩子长不壮身体。”蒋亚辉风趣比喻道,“家庭是孩子成长生活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学校’,家长可以从亲子共读、共游、共练入手,达到共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