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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爱凌”商标遭抢注 如何斩断傍名人的“发财路”?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2月11日        版次:A02G    栏目:来论照登    作者:江德斌

  □江德斌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谷爱凌”早在2019年6月就被注册了商标,引发网友热议。记者通过启信宝查询发现,“谷爱凌”商标申请信息有29条。其中,自然人张某于2019年6月申请的11个“谷爱凌”商标已完成注册,国际分类涉及教育娱乐、广告销售、布料床单等。其他公司及自然人申请的“谷爱凌”商标流程显示为“被驳回”或“商标无效”。(2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

  谷爱凌如今是冰雪体育的“顶流”,也是当下中国最火爆的体育明星,她已成为全民偶像,知名度一路攀升,商业价值也与日俱增。显然,如果商家拥有“谷爱凌”商标,不管是自主经营还是授权、转让商标,都可藉此获得不菲的商业利益。但是,如果商家是恶意抢注“谷爱凌”商标,则涉嫌侵犯了谷爱凌的合法权益。

  谷爱凌于2019年6月6日通过微博宣布代表中国参加北京冬奥会,在四天后,其姓名就被陆续抢注多项商标,申请人投机心理较为明显,就是在押注谷爱凌的潜在商业价值。而且,申请人所注册的商标,其分类范围与冰雪项目无关,其针对性和合理性值得怀疑。

  由于我国冰雪项目发展较晚,大多处于起步阶段,国人对冰雪项目了解甚少,对冰雪运动员也不熟悉。谷爱凌在归化之前,主要是参加各种国际比赛,虽然拿到很多奖牌,但在国内的知名度并不高,商标审查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申请是可以理解的。

  近年来,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时有发生,比如抢注“火神山”“天宫一号”“钟南山”等,均是不合法行为,社会影响较为恶劣。恶意抢注商标是一种投机行为,并非依靠经营产品、塑造品牌获利,此举干扰和破坏了市场秩序,对诚信经营者构成不公平竞争,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批评。

  此前,针对“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多方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事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涉案109件相关商标注册申请被依法驳回。

  因此,谷爱凌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已被注册的商标无效,对不当使用提起侵权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