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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放宽招考“残疾人公务员”条件
有利树立公平竞争标杆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2月25日        版次:A07    栏目:来论照登    作者:斯涵涵

  □斯涵涵

  

  2月22日,安徽蚌埠先锋网发布了《蚌埠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其中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职位要求“限安徽籍肢体残疾四级的残疾人报考”,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2月23日,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回应称,该要求是为了照顾残疾人就业,非“萝卜招聘”。(2月24日极目新闻)

  公务员因其职位本身的吸引力,受到越来越多求职者的青睐。这个公考职位限定为“安徽籍肢体残疾四级的残疾人”,如此特殊的条件,难免引发网友“萝卜招聘”的联想。

  当地回应称,该要求是结合实际工作要求,面向残疾人提供就业通道,且经过了市、省两级招录办审核批准。网友之所以对此岗位“少见多怪”,是因为民众普遍认为,公考最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公务员考试也被人们赋予了更多的公平期待和价值内涵。

  长期以来,公务员考试对于残疾人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似乎已成为公务员们“面试”的普遍要求,这在无形中也给残疾人报考公务员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近些年来,我国加大了残疾人就业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多个省份的公务员岗位向残疾人敞开大门,并且不局限于残联等特殊岗位,安徽省今年面向残疾人就提供了7个职位,其中包括了引发质疑的那个岗位。

  关爱残障群体是社会文明的风向标。面向残疾人招考公务员,拓宽了残疾人就业的渠道,打破了各种残疾歧视,对于提升残疾人生活的信心、生命的质量以及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等诸多方面,都有着极大的激励作用。

  当然,此事或许也可以做得更周全些。公务员招考具备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是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二是通过竞争的方式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这两点已越来越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就此岗位而言,从面向安徽省拓展到面向全国、适度放宽限定条件等,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士能够参与公平竞争,既可以消除网友“萝卜招聘”的质疑,也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的平等就业、公平公正树立一个良好示范,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