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支持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写入法条,这意味着医师根据临床诊疗的合理需求进行超说明书用药,将获得法律的保护。此外,《医师法》还新增规定,在紧急救治中医师的权利受到保护,以及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实施急救免责等内容。 新修订的《医师法》增加了很多内容,这些内容涉及不同方面,且从表面上看,它们各自独立存在。比如,允许超说明书用药,涉及医师的处方权;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急救免责,则涉及医师执业范围等问题;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则侧重于对医师实施更有效的保护,等等。 然而,这些新内容看似不存在相互联系,但仔细比较就会发现,它们其实存在明显的共同点,有着严密的内在逻辑——均对医师“自由裁量权”给予了保护和规范。无论是医师的诊疗权不受干扰,还是危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经医疗机构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医疗救助等,无不涉及医师的“自由裁量权”。 医师给患者开什么药、采取哪种急救措施等,这类“自由裁量权”扩大还好理解,但有些“自由裁量权”扩大,就不太好理解。比如,“好人法”明确,公众对他人自愿实施急救可以免责,医师作为急救能力更强的群体,当然也应受到“好人法”的保护。 但要看到,医师虽然在急救能力上高于普遍民众,但受到法律的约束也更强。医师执业地点的规定,导致医师在外急救具有一定的争议性,医师反而顾虑更大。过去医师在列车上急救时,被列车工作人员索要医师证,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在《医师法》上重申自愿急救免责原则,将彻底打消医师在公共场所急救时的顾虑。 在过去,药品说明书也束缚了医疗创新,因为医师超说明书用药不被允许,一旦有医师这样做,就会冒一定的法律风险。然而,不少药品的一些重要作用,正是在临床工作中被医师们发现的,循证医学的魅力就在于此。 比如,“伟哥”通常被当作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ED)的药物,但在诊疗过程当中,医师发现这种药对于治疗肺动脉高压也有奇效,很多患有肺动脉高压的小姑娘,由于使用“伟哥”而使症状大幅缓解。由此看来,赋予医师超说明书用药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在保护科研与创新。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医师的“自由裁量权”,是相对应的两种权利。知情同意权理应得到更好保护,但假如只强调知情同意权而忽视医师的“自由裁量权”,就容易导致医师将不同的选项和盘托出,医师因不愿担责而不作决定,任由患者及家属自己选择。 医师当“甩手掌柜”看似缺乏担当,却也有他们的苦衷。如今,《医师法》赋予了医师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他们就会更加敢于替患者拿主意。他们扩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形成有力补充,两者可以做到兼容并包、相互促进,让日常诊疗和在外急救,都变得更合适得体。 (作者是医疗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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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和规范医师“自由裁量权”
让诊疗更合适得体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3月02日
版次:A07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