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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申报

企业建充电设施总功率达8000kW可申请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3月09日        版次:A09    栏目:    作者:李晓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3月9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出通知,开展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工作,并对补助对象、补贴标准及申报要求作出了规范。

  在补助对象条件中,对充电设施及企业均作出要求。首先,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应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取得市(区)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其次,建设企业在深圳市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请。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划要求,新建建筑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不给予建设补贴。

  对于补贴标准,每年度的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不一。比如,2017年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