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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胡斌谈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新办法:

既给予严格惩戒 也体现执法温度

针对记分新办法的实施,羊城晚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讲师胡斌。他认为,单独制定记分新办法,优化调整记分分值,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彰显了记分规则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4月02日        版次:A03G    栏目:    作者:

  

  羊城晚报:之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是以附件的形式出现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现在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的形式出现,有怎样的意义?

  胡斌:之前以附件形式出现,意味着记分准则是交通处罚时的一个技术性标准。本次单独制定的记分新办法,以部委规章的形式出台意味着由原来的技术性标准上升到了立法的层面。记分标准本身的法制化,就是它最重大的意义。一方面,新规是按照《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制定的,过程更加严格、内容更加合法规范;另一方面,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记分标准有助于提高标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羊城晚报:之前为一次记12分、6分、3分、2分、1分等五档记分,调整后变为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分数档的调整释放了怎样的信号?

  胡斌:这一调整的基本法理是“过罚相当”原则,即惩戒需要与过错大小相适应。从法理和司法审判事件来看,累积记分不是一种行政处罚,但其客观具有惩戒性质,因而也要受到“过罚相当”原则的约束。

  本次记分调整增加了9分档次,去掉了2分档次,改善了过去“记分”畸轻畸重的情况。因为,之前记分前两个档次为12分和6分,中间差距6分,有些行为虽然严重但不至于给予顶格记分的情况,容易导致记分显失公正。增加一个9分的档次,有利于对部分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戒,但避免都进行顶格记分。另外,记分新办法将原本应记12分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调整为记9分,体现了执法的温度,在给予其严格惩戒的同时,给违法者改过自新的机会。

  

  羊城晚报:记分新办法中有20项交通违法行为减少记分,删除了部分交通违法记分项目,是否意味着对这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放松了?

  胡斌:这要回归到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初衷来谈。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目的是警示违法者不要再违法违规。交通违法行为记3分也好、2分也好,对于违法者的行为而言不会有本质的影响,但是体现了对驾驶员的人文关怀,给驾驶员减负。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应在驾驶员自由与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如果一味严格,驾驶员很容易就扣完12分,那便是过分的限制,是不合理的。

  其次,减分也遵循了“过罚相当”的原则,一些减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可能没那么严重。随着社会进步,驾驶员守法意识提高,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是无意识发生的,主观恶性低,例如压线等,这种情况降低记分回应了广大驾驶员的诉求,绝不是放纵违法,而是营造了更健康的交通生态。至于降低记分后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是否会增加呢,我认为相关部门可以作后续的评估。

  

  羊城晚报:对于加塞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调了记分分值,您怎么看?

  胡斌:根据交警近几年的交通事故统计,开车打手持电话、加塞等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急剧攀升,成为重要的交通事故隐患,因此提高了记分分值。

  另一方面,人们还有一种法不责众的观念。例如,看到路上很多驾驶员加塞,所以也跟着加塞,导致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越来越多,记分新办法中提高加塞的记分分值,实际上增加了驾驶员的违法成本,对打击此类行为具有正面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