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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秀艺人因诈骗获刑:跑偏的价值观害人害己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4月20日        版次:A08    栏目:今日论衡之世相评弹    作者:陈广江

  □陈广江

  

  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消息,曾以选秀节目出道的刘某某(艺名刘丞以)在两年内以“帮助成团出道”为名,诈骗两名女子20余万元,近日被通州法院以诈骗罪被判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宣判后,刘某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4月19日中国青年网)

  选秀不成反以骗人选秀进行诈骗,最终沦为阶下囚,刘某某今日之结果,纯属咎由自取。案情被披露后,引发广泛关注。微博数据显示,相关话题的热度居高不下,一度登上热搜榜榜首。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十八线”艺人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关注度,是因为该案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和警示意义。

  据媒体报道,刘某某自2019年出道以后,先后发布10首单曲,多次参加各大平台的选秀节目,但反响平平。频繁的选秀经历,让刘某某认识了一些电视台导演、经纪人。为维持光鲜的生活,他盯上了那些怀揣明星梦的青年男女,以“办音乐学院学籍”“给导演好处费”“上大型选秀节目”等各种借口实施诈骗。

  刘某某人生悲剧的根源,不在于选秀本身,而在于功利主义价值观和成功学。他多次发布单曲、参加选秀,想必没少花钱,但并未博得大名。如果他从此踏踏实实走下去,说不定还有机会,即使不能爆红,也可能有一个不错的前途。但在成功成名的路上,他已“中毒”匪浅,丧失了理智,走上了歧途。

  选秀成名的路上,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即使砸下巨资,也不一定得偿所愿。这些年来,各类选秀变成类综艺节目“你方唱罢我登场”,但能从中脱颖而出,真正成功成名者,毕竟只是极少数。像刘某某这种“半红不红”的艺人,不在少数,像本案中怀揣成名梦、明星梦而又苦于无门路、无资源的青年男女,则或许更多。如果抵御不住“一夜成名”的诱惑,这些人的未来或将风险不少。

  值得警惕的是,不少青年男女甚至一些家长,只看到了成功成名者台上的光彩夺目、日进斗金,却看不到他们台下的艰辛与坎坷,在一些商家天花乱坠的宣传和承诺下,不惜血本“造星”。追求“一夜成名”,非理智“造星”,等到大梦方醒时,可能已悔之晚矣:一方面,重金打了水漂,精力付诸东流;另一方面,孩子的价值观、人生观可能被带歪,有的孩子甚至会沦为不法分子的“猎物”。

  事实上,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进行惩治,以抵制造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义等畸形价值观,探索构建“饭圈”管理长效机制,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成名,成功成名的路上也从来没有捷径。刘某某选秀不成又骗人选秀,最终害人害己。唯有摈弃“走捷径”心理、纠正跑偏的价值观,才有更多机会迎来出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