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翎,通讯员钟轩、黄美霖、姚愉玉报道:5月16日,在中山市药品进口口岸启动暨首批药品通关仪式上,发布了《中山市促进药品进口口岸发展20条》(以下简称20条)。20条将助力企业充分利用中山增设中山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契机,进一步推动中山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条规定,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前景的健康医药项目,根据其项目创新性、知识产权、团队情况、市场前景等评价,按项目实缴注册资金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创业扶持。对新建投资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健康医药产业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分期奖补。 对生物医药类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外方股东实缴注册资本金额达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分三个档次按实缴金额的1%-2%给予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0条规定,对健康医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健康医药工业企业,单个企业分别分档次给予5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 对于申报生物医药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项目获得立项后,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扶持。对项目建设所需核心、高端的研发、生产、测试设备,经认定后,可采用政府委托国资企业购买、落户企业分期租用(一定期限后移交),或企业租赁设备后由政府采用事后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对项目购置核心仪器设备,按不超过仪器设备购置发票金额50%比例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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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2000万元
中山发布“20条”促进药品进口口岸发展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5月17日
版次: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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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翎、钟轩、黄美霖、姚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