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十四五”我国放开放宽
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完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7月13日        版次:A03    栏目:    作者:王莉、刘克洪

  羊城晚报讯 驻京记者王莉、实习记者刘克洪报道: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根据《方案》,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方案》强调,各城市因地制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调整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到2025年,“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群承载人口和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轨道上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小城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人表示,必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在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方案》还提出,要坚持“房住不炒”,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5,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