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有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河南濮阳一电影院入口处有“本影城恕不接待蜜雪冰城食品,请谨慎购买”横幅。记者问及原因,店员表示:原因不便透露。10月9日,该影院回应称,横幅撤下了,仍谢绝携带蜜雪冰城入内。(10月9日澎湃新闻) 这件事令人感觉莫名其妙,影院开门做生意,当以顾客为上帝,尽可能提供方便,而该家影院禁止顾客携带蜜雪冰城食品入内,明显不合情理,也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利。据商场工作人员表示,影院与蜜雪冰城两家店铺有矛盾,甚至曾打过架,商场一直在做协调的工作,但至今未协调好两家店铺的关系。可见,这是一起典型的“神仙”打架却殃及顾客的纷争。 当下,看电影已成为大众日常消费项目,不少市民养成了定期观影习惯。商场一般将电影院安置在高层,作为商场导流工具,既可以吸引人气,又能带动其他商家的生意。观众在看电影时,大多也会买些零食、饮料,比如爆米花、奶茶等,边看边吃。所以,影院与茶饮店其实是利益共同体,理应齐心协力为观众提供好的服务,达成合作共赢的目标。 蜜雪冰城是知名全国连锁茶饮店,主打价廉物美的性价比路线,深受众多消费者的喜爱,并在全国开设了大量加盟店,在当地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可想而知,当消费者拿着蜜雪冰城的奶茶,却遭到影院工作人员的强行阻拦,不能进场观影时,难免会引起纠纷、冲突。虽然,影院工作人员称不会搜包,只是看一下手上有没有带相关食品就可以,但此举侵犯消费者权益,很容易触发抵触情绪。 就此事而言,影院公然拉起横幅,禁止观众携带蜜雪冰城入场是不智的做法。影院和蜜雪冰城不管有什么矛盾,都不能因为两个商家之间的矛盾而殃及消费者,继而让消费者承担两个商家不和导致的结果。从道义上说,影院的格局太小。从法律上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影院存在差别对待的情形,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消费者可以举报,影院会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消费者还可以拒绝去影院消费,让老板尝尝损人不利己的滋味。 为了帮助企业纾困,从中央到地方,都不遗余力给出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更要顺势而为,既要自身不断创新,也要企业间联合跨界,共同寻找新的商机。市场经济是有规则可循的,商家应主动遵守商业道德伦理,真正将消费者利益放在心上,积极开展良性竞争,努力拼质量、拼服务,才是长远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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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禁带蜜雪冰城:“神仙”打架,莫让顾客受伤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10月11日
版次:A07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