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噪音投诉应有统一的受理解决渠道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12月06日        版次:A07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冯海宁

  □冯海宁

  

  商场高音喇叭太响、楼下广场舞噪声扰民、楼上住户弹琴弹到很晚……近年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成为困扰不少居民的热点问题。日常生活中哪些噪声最烦人?群众遭遇噪声污染时,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噪声污染防治还有哪些难点问题亟待解决?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展开调查采访。(12月5日《人民日报》)

  虽然不可能生活在一个静音世界,但我们也不愿意被噪音困扰。从医学角度看,噪音对人的听觉、神经、精神乃至心血管都有危害。世卫组织报告也显示,噪声危害已成为继空气污染之后的人类公共健康第二杀手。官方报告表明,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居高不下,在2021年受理的401万件噪声投诉中,占57.9%。

  噪音种类繁多,有来自经营场所使用扩声设备、游乐设施以及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有广场、公园健身、娱乐活动制造的噪音,也有装修及安装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报道还显示,由于噪声源分散、管理部门不统一,治理难度大。因为涉及环保、公安、城管、房产管理等多个部门,往往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当居民不知向哪个部门投诉噪音扰民,或者说投诉时遭遇推诿扯皮,心情会更烦躁,也容易滋生矛盾。因此,遏制噪音污染,应当从受理居民投诉做起。居民投诉噪音既提供了问题线索,又揭露了防治漏洞。只有做到及时受理居民举报,精准治理噪音污染,才能保障公众健康、减少相关矛盾。

  当务之急是,统一社会生活噪音投诉受理渠道并健全投诉问题处理机制,以降低投诉成本,提高投诉解决效率。虽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噪音投诉,也有各自的投诉受理热线,但从实际情况看,一来,部分居民遭受噪音扰民并不清楚该找哪个部门投诉;二来,有些地方部门存在推诿现象。

  若能设立统一的噪音扰民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各种噪音投诉,就可方便居民维权;若由统一渠道受理并根据噪音来源、职责划分将问题线索反馈给相应的职能部门并督促落实,将能较大程度上避免互相推诿。一种办法是单独设立统一的噪音投诉电话和网络受理渠道,另一种办法是在各地12345平台设立噪音投诉分平台。

  应该说,随着新《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我国在治理噪音污染方面进入新阶段,因为新法确立了新时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总要求,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据。但如何更好地落实新法律,减少噪音对居民健康危害,仍然是各地有关方面需要思考的问题。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所以,由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设立统一的噪音投诉受理平台,既符合法律精神也符合民意期待。

  当然,除了完善行政治理机制外,还要充分利用社会机构、社区组织等建立噪音解决机制,为社会生活消除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