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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个人而言,岁月能花在思考此种问题上,也是一生之幸

当说者被说的时候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12月11日        版次:A06    栏目:洞见    作者:赵毅衡 赵毅衡

    

   

  □赵毅衡

  

  这本小书作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已近四十年。四十年前,我四十岁,在伯克利加州大学读博士,但丝毫没有感到自己是个“老童生”。有那么多书要读,有那么多问题要想,兴奋还来不及,哪里还会感到年龄差别。这本书初版本文后有个注:初稿于1985年,还有个兴高采烈的序言,欢呼在文科中竟然找到了一个逻辑层层推进的严密学科,从此不必再以说巴黎腔的玄语为荣了。

  这个书名带来一点茶杯里的风波。当年出版社的编辑被批评:“有人出的书标题极其怪异,叫作《当说者被说的时候》,不通之甚!”如今过了三十多年,我还对此愤愤不平,看来太小气挨不得批评?不是,因为这题目至今没有被充分理解,这本是叙述学的关键:叙述行为能叙述一切,就是无法叙述叙述行为本身,叙述行为实际上比被叙述出来的文本高一个层次。正如一面墙上有告示“此处不准贴告示”,此告示违反规定吗?不,它首先要被告示出来,才能进行告示。哪怕叙述者(无论是真人还是“被委托”的人物)说“我这就寄”“我即刻发”“幕在落下”,他说的依然不是形成本叙述的叙述行为,而已经是被叙述的内容。

  叙述不是符号的简单堆积,而是构成了一个“可以被接受者读出合一的意义和时间向度”的文本,简明地说,就是一个说故事的符号集合。由此,就必然落进所有集合的根本问题:“自指悖论”。

  正因为叙述的出发方式是个悖论,叙述理论的展开也必然充满悖论。说者需要被说才能存在,才能说出叙述,这个关键点摆上了这本书的封面,但讨论中却没有充分说透,只是讨论了说者无所不在的种种痕迹。究竟叙述行为本身,如何才能被说出来呢?即“说者究竟如何才能被叙述出来呢”?

  此事我思考了二十多年,直到2013年出版的《广义叙述学》才说出了叙述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即从中国小说《镜花缘》开始的“回旋跨层”。我最早著文分析中国传统小说中的大量此种手法,有的学者告诉我这只是“作者写糊了”。这是可能的,小说作者本不需要有叙述学的知识,有样学样即可。但一旦把研究对象扩大到所有的叙述,尤其包括演示类叙述(如戏剧、相声等)或用新媒介记录下来的“类演示”叙述(电影、电视,甚至当下的抖音、直播等),回旋跨层造成的逻辑破损,会得到演示叙述的“同框”效果修补,至少让观众感官上觉得可以说得通,这样或许部分回答了“说者如何被说”这个难题。

  尽管如此,此书原序中我的欢呼“叙述学实际上是个条理相当分明的‘学问’。在人文学科中,这样的好事几乎是绝无仅有”,恐怕是太乐观了。叙述学并不如几何学那样整齐。几何算式处理已经抽象为概念关系,记录与人无关的变化,总结其规律的是科学报告,是科学/实用的陈述。而叙述必须卷入人,人物、人群、卷入他们的生活经历,一旦卷入人,我们就会发现有种种复杂变异,种种歧义。

  即便人的行为不得不遵循社会文化的规训,人的思想也不受边际与规则的拘束,尤其是当叙述成为艺术,想象力就朝边界狂奔。叙述学当然要有抽象范畴的论说,但叙述本身的生命力在于人世间的实践,必然冲破藩篱,进入尚未测量的领地。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2011年接受了“广义叙述学”课题,两年后的2013年即很快交稿出版的原因,不是因为我写得快,而是因为从写《说者》开始,我已经思索了30年。这次广西师大出版社重印,我还是保留这个曾被批评的书名:不是我不谦虚不尊重,而是这个问题的确需要有人好好理解。

  叙述的“本质性内在矛盾”,依然是这个老问题:叙述行为为何不可能被叙述出来?如果竟然被瞥见,又是什么原因?就我个人而言,岁月能花在思考此种问题上,也是一生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