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新时代推进精神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5月16日        版次:A05    栏目:    作者:张青兰、陈树鹏

  

  □张青兰 陈树鹏

  

  《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出版对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首先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其中讲到:“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精神共同富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充分认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性。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共同富裕不仅仅是指物质上的富裕,还包含精神上的富裕。促进人民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要求,也是构筑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必由之路。精神富裕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和价值指向,要推进精神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公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加大精神生活的公共投入,实现精神产品的公平分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精神生活。

  

  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

  夯实精神富裕的经济基础

  

  在马克思的语境中,精神富裕是人对“精神生产资料”占有和使用的体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当中,“精神生产资料”同“物质生产资料”一样被少数人占有,多数人并不具有实现精神富裕的现实条件。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转化为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的“物-物”关系,从而使人的精神活动商品化、物化。由于所谓的“自由”的劳动者并没有实际的劳动产品和劳动过程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从而失去全面发展的现实条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越发达,劳动者与劳动之间的情感越疏离,劳动成为简单、重复、单调、抽象而无意义的过程。劳动成为一种纯粹的经济活动,劳动者成为工具,而不是有思想和情感的人。这种疏离感和不和谐感,对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反思当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体制,并探索更具人性化、尊重人的劳动方式。而要建立更具人性化、尊重人的生产方式,必须首先从生产关系着手,变革资本对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法权关系,坚持公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主体地位,把人从单向度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把劳动从异化中解放出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人类文明的高级阶段,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和人的自由得到充分发展的阶段。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们“失去了自己的利己主义性质”,人的本性向互利性、共享性复归。因此,只有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体系,才能让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有精神文化的物质基础,使人真正成为精神生活的主体而非客体。只有把劳动的私有属性转换成公有属性,才能使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求,才能使人在社会需求、个人需求之间找到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平衡点。只有劳动得到解放,人的精神才能得到解放。

  

  加大精神生活的公共投入

  实现精神产品的公平分配

  

  精神产品的公平分配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基本条件。精神产品的公平分配关系到精神生活主体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公平感。在发达工业社会中,精神产品的分配是不公平的,个人拥有的财富越多,能享受到的精神产品则越丰富、越高端。个人的社会地位越高,其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就越高。在资本逻辑下,精神消费也产生两极分化,一方面少数的占有绝大部分社会财富的资产阶级,独享着高品质的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生活;另一方面,广大的无产者阶层只能享受庸俗的、商品化的精神文化生活。精神消费的贫富差距比物质消费的贫富差距更可怕,更容易加大阶层隔阂,激化社会矛盾。因此,要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首先,必须坚持精神产品的分配公平,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和科教文卫方面的投入,提高服务质量和覆盖率,为人民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其次,必须坚决反对文化消费主义,防止形成文化歧视和偏见。再次,要消除精神贫困,加大心理健康资源的建设和投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专业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服务。另外,还要重点关注广大农村人群的精神生活。在广大农村地区,老百姓的精神生活相对城市来说比较匮乏,因此,在政策、资源和制度上,可适当向他们倾斜,鼓励精神文化性质的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下基层、到乡村,去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从而实现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共同富裕。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树立崇高的精神文化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最根本性原则。精神生活不仅涉及精神产品的消费,还涉及文化传承、广播电视、教育教学等诸多领域。无论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还是借鉴、欣赏世界先进文化成果,都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评判作用,抵制含有错误价值观的影视、文化作品的产生和引进,坚决查处腐败、消极、低俗等有损社会风气、污染社会思潮、毒害青少年的“垃圾文化”,努力提供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的精神产品。精神生活的丰富,还需要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节能、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倡导健康的饮食、运动和生活习惯。在发达工业资本主义社会中,“单向度的人”之所以会成为物质的奴隶,甘愿“受管理”“受压抑”,本质上还是人们缺乏崇高的精神追求,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主导着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在西方社会思潮中,马克思主义、集体主义、社群主义被边缘化,甚至被歪曲和妖魔化。事实上,但凡认真研读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人都知道,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他们的继承者们,都受到一个理想信念的支撑,那便是“为人类幸福和解放事业”而奋斗终生。但凡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的人都不会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更不会陷入“拜金主义”,成为“单向度的人”。因此,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是从思想上根除“拜物教思想”,彻底解决精神贫困的重要途径。

  

  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创造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它对中华民族的文化、思想、价值观和社会制度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人民的精神生活中,是实现精神共同富裕的根本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重要途径。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当加强学习和实践,让人们都能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中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当以其中的精神品质和优秀传统为指引,提升人们的传统人文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当借鉴传统文化的艺术风格、创新思维和精神内涵,发掘其潜在价值,创造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文化产品和艺术形式;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当积极组织各种文化活动,如传统音乐会、戏曲表演、书画展览等,让更多的人接触到传统文化,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和内涵。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加大对文化遗产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把产业创新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实现传统文化和现代科技的融合。要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倡导文化自信,加强文化教育,传统与现代相融合,提供高质量文化服务,让人们更好地领略传统文化的魅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作者简介

  

  张青兰: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陈树鹏: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历史唯物主义发展的原创性贡献研究”(项目批准号:22ZDA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