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戴曼曼报道:据人民银行官网1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要求将两类政策的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此前的2022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16条支持政策,其中两条政策规定了适用期限。 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通知》发布实施后,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综合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决定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 据悉,政策延期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除上述两条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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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两部门:
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7月11日
版次: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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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