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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文化向度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7月28日        版次:A05    栏目:    作者:曾汉君

  ■曾汉君

  

  精神生活是人在实践活动中自觉建构的产物,是人们在参与文化生活创造的实践过程中,确证并体会到的追求精神生活富足的信仰根基与价值依托。精神生活是人的生命意义的价值所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离不开“精神性”的价值指引与逻辑规制下人们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因而迫切需要从文化向度审视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未来走向,需要深入把握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

  

  文化认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价值生成

  

  中国式现代化不仅要实现物质领域的共同富裕,精神生活领域同样也要实现共同富裕。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价值生成来看,文化认同充盈人的精神生活的价值旨趣,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表征,是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之前瞻性布局。

  文化认同为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奠定内在依据。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前提在于人的精神世界的理性建构。人必须首先建立起对文化的理性认同,准确把握文化的发展规律与趋势,才能在精神层面形成符合主流价值共识的文化认同与情感归属,只有这样,人的精神世界和文化生命才能得以建构。文化是独立于主体意识之外且不受单个意志所影响的人类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品,对建构个体精神世界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它可以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载体呈现出来,使其由个人意识上升为社会意识、由主观精神升华为客观精神,当个人的意识、精神和价值观念得到社会的普遍性认同之后,就会形成一种凝聚着社会主流价值共识的文化环境。在一定文化环境的潜在影响与制约下,人的精神层面会逐步形成关于文化形态的认识与判断,其中对主流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及审美情趣等方面的文化认知是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价值生成的关键前提。

  文化认同为实现人民群众的精神共同富裕提供精神源泉。精神生活关系着人的思想、性格、能力以及心理状态的培养。文化作为一种道德精神层面的价值表达方式,所表征的是以价值为本位的正当性以及在合理性意义上人类精神生活的总体逻辑,以共识性的文化力量塑造和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帮助人们在优秀文化的滋养中找到精神源泉,激活人们对民族文化的价值体认与情感共鸣。个体的道德观念与道德行为的一致性是文化价值认同的重要方面。正是因为人民群众从内心深处厚植对先进文化的精神归属与情感共鸣,因而在精神生活的建构中,才不至于产生思想困惑或信仰迷惘,而是在深层意义上以先进文化为指引,不断丰富和创造自身的生命价值,提升个人内在的精神生活品质及其富裕程度,呈现出求真尽美、止于至善的精神追求。因此,文化认同是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关键着眼点。在价值层面所生成的文化认同对于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状态有着牵制性影响,使人们在特定的生活场景中以情感的方式表达出对文化内在价值的认同,在情感的融通与共鸣中构筑起精神生活的文化形态,在追求物质与精神的平衡发展中实现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

  

  文化自信: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价值支撑

  

  文化自信的精神力量是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表征。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追求的是全体人民内心富足、精神丰盈、实践自觉的状态,它的实现必须在高度的文化自信基础之上,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引导社会成员在共筑精神家园、共建精神秩序、共创精神财富中走向精神自觉,从而促使全体人民自觉为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而努力奋斗。

  在文化自信中共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本质上是一种文化心智,是对文化价值和生命力的自信心。伴随着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人的文化心态在“自卑—自省—自立—自强—自信”的转换中日趋成熟。自信自强的精神风范与心智模式,使人民群众获得了一种体面和有尊严的精神生活。进入新时代,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一同被写入党章,党和国家从战略全局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赋予内生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源于人的实践活动,既包括个体精神世界的自我建构,也涵盖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生产实践,在个体内在精神需求满足与外在精神生产牵引下达致精神生活的共富合一。

  在文化自信中建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治理秩序。文化作为社会意识的重要内容,首先是引导人们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精神力量,进而发挥出意识形态建设的基础性功能,以文化善治凝聚思想共识、化解社会矛盾。在社会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国内外各种社会思潮相互交织并存,亟待通过文化自信唤醒人们的文化身份意识、提升其对自身文化的认同度。以文化自信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离不开行之有效的文化治理秩序。在文化治理秩序中提升精神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精神文化产品供给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能够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去追求更高层次、更加充实、更为多样的精神生活,在身心和谐发展的秩序生成中提高人的精神生活质量。文化自信自强已然成为新时代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状态的精神品格与时代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因此,以文化自信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文化治理秩序的构建,就要深深根植和依托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使人民群众在文化自信与精神自省中寻绎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

  

  文化共建共享: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价值基础

  

  文化共建共享植根于文化“生产—分配—交往—消费”的过程之中,通过在全社会实现优质精神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全体人民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实现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

  文化共建共享通过“以文化人”帮助人们获得追求精神生活富足的精神动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文化共建共享在回应现实的人的精神需求过程中具有双重价值意蕴。一方面,文化共建共享遵循生产的一般规律进行文化产品供给,它以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为支撑,依托现代化的社会生产活动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另一方面,文化共建共享是直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产业,其最终目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既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完成,又在全体人民共同参与文化生产过程中提升精神生活质量,因而具有全民共建共享之文化属性。只有做到回归文化认同的“应然”,推动文化自觉的“当然”,落实文化共享的“实然”,才能最终走向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必然”。

  文化共建共享力求实现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需求与社会精神文化资源供给的高度匹配。文化要服务于每个社会成员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都蕴含着强烈的共建共享原则,只有形成人人享有文化资源的合理分配格局,全体社会成员的精神生活及发展需求,才能得到真正满足。文化产品的交互共享,既关涉个体精神文化权益的基本保障,也涉及分配正义在精神生活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显示度。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既要关注人民群众作为文化生产的主体,又要注重它的合理分配与资源共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人民群众是文化产品的创造者与共享者,坚持以内容创新激发人民群众对优质文化资源的共鸣,不仅能够塑造出理智、求实、平和的社会文化消费心态,而且能够促使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更加品质化和多元化。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既是历史地、具体地、发展地推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理论探索,也是立足于新时代中国人民追求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开拓。

  (作者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南方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