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近日,浙江嘉兴长安收费站,一位13岁少年走下私家车,车却掉头驶离。经收费员了解,孩子母亲因学习问题动手打了他,孩子还手后,父亲一怒之下开车将其丢到高速口,让他自己搭车闯荡,体验生活艰苦。目前孩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被父亲带回家向母亲诚恳道歉。 不少网友点赞这位父亲的教育方式,认为孩子就不应该惯着。但不得不说,点赞的网友自身也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或许在他们看来,打骂教育、恐吓教育,会让孩子服从父母,做“听话”的孩子。但这样的“教育”并不利于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也会影响孩子的人格与身心健康。 网友普遍关注这名孩子还手打母亲,但却对母亲先动手打孩子“轻描淡写”。孩子的行为当然是错误的,但家长也应该反思,不能对孩子进行“打骂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显然,打骂是不正确的教育方式、行为。 不妨把打孩子的行为放在教师身上,如果学生没有完成作业,教师动手打学生,家长知道后,必定质疑教师体罚学生,违反师德规范。教师不得体罚学生,难道家长就可以打骂孩子吗?有一些家长信奉打骂教育、棍棒教育,认为对于不听话的孩子,就应该严厉管教,打骂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孩子,是家长(监护人)的权利和责任,他人管不着,怎么教育孩子是家长的“私事”。 家长怎么管教孩子,当然不是“私事”,而是“国事”,家长必须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依法带娃”。所以,这名母亲打孩子是需要进行批评教育的。而在孩子还手打母亲后,父亲“一怒之下”把孩子扔在高速公路口,这是对孩子的“惩罚”,也是对孩子进行恐吓教育。以断绝父子关系,不再管孩子的学习生活,让孩子自生自灭来恐吓犯错的孩子。遭遇恐吓的孩子,或会因怕父母真的丢下自己不管而给母亲道歉,但他是否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则另当别论了,恐吓教育给一个人留下的阴影,有的会持续一生。 或有人说,这名父亲也不是真要丢下孩子不管,让孩子下车的地方,不是危险的高速公路上,而是高速公路路口,还是很好地把握了尺度,既让孩子受教育,又保障了孩子的安全。家长如果把孩子放在高速公路上,那性质就发生了变化,这一行为极为危险。但即便是放在高速公路路口,让孩子自己去搭车,也是有安全风险的。 打骂、恐吓,是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有人支持,也因为其简单、粗暴、不讲道理,而且看上去颇为管用,孩子被打骂、恐吓后,就“乖了”。但这种教育方式是很难长期管用的,还会出现影响孩子人格发展的副作用。所以,这名父亲的恐吓教育方式和母亲的打骂方式都是应该摒弃的,网友对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点赞,会美化打骂教育、恐吓教育。说到底,是对孩子人格的不尊重。要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和责任心,必须尊重孩子的人格,在人格上,父母和孩子是完全平等的。 (作者是知名教育学者)
-
即时新闻
孩子还手打母亲 父亲把孩子丢在高速口是对是错?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8月17日
版次:A06
栏目:今日论衡之教育观察
作者: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