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2025年10月21日至 2026年1月16日,辽宁省委巡视组对省住建厅党组开展破坏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同时联动全省115个巡察组,对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此次巡视巡察共发现问题5573个、问题线索1310件。其中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窗口接件时对送钱的当天转办,不送的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故意刁难,8年收取好处费1614万元。(《辽宁日报》2月6日) 窗口服务人员8年收好处费1614万,平均每年200万,平均每个工作日近1万;送钱的当天转办,不送的故意刁难……政务服务窗口成了雁过拔毛、公然使坏的敛财窗口,性质恶劣,触目惊心,令人遗憾更令人痛心。 众所周知,政务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企业的“最后100米”,是展现治理效能的前沿阵地。王某某将公权力异化为敛财工具,践踏政务服务底线,破坏营商环境,更侵蚀着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这样的“微权巨贪”,直接面对基层,对群众感情的伤害更为直接。 这起案件发生的根源并不单一。一方面,是因为王某某自身法纪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崩塌,导致持续贪婪。但其背后,是监管缺位、制度空转,暴露了相关部门在窗口管理上的严重漏洞。王某某8年大肆敛财未被察觉,足以说明当地相关日常监管形同虚设。政务窗口看似权力微小,却直接掌握着事项审批、流程推进的关键环节,若缺乏有效制约,再小的权力也可能滋生腐败。王某某之所以能肆无忌惮,也许正是因为接件、转办流程不透明,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群众监督与内部监管的双重约束,甚至不排除背后存在共谋包庇的情况。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微腐败”并非个例。现实中,少数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有的拖延推诿,有的变相索贿,看似是“小事小节”,实则是“堤溃蚁穴”的开端,损害的是整个政务服务系统的形象,破坏的是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规范政务窗口服务行为,治理“微权巨贪”,必须拿出硬措施、下足真功夫。其一,强化思想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纪国法和服务理念培训,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窗口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其二,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窗口监控、流程公示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微腐败”无处藏身。其三,严肃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态度,对窗口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监管责任。其四,完善制度体系,细化接件、转办、审批的时限和标准,堵塞流程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政务窗口无小事,一言一行总关情。1614万的好处费,是一记警钟。它警示政务窗口不能成为监管盲区,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以此案为鉴,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让政务窗口真正回归“便民、高效、廉洁”的本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让公权力真正为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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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8年收好处费1614万元 政务窗口岂能成敛财窗口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2月09日
版次:A04
栏目:今日论衡之公民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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