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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鼓励放宽儿童免票身高年龄限制,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HPV疫苗

来源:羊城晚报     2026年03月18日        版次:A04    栏目:    作者:

      东莞在公共区域为儿童设置的游憩活动设施(资料图)

  

  羊城晚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意见围绕完善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公园、通学路、就医环境等,提出了一系列广大儿童及家庭可感可及的“小切口”政策举措。

  在公共政策制定方面,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更加注重发挥儿童参与在儿童友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开展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儿童权益的,要充分考虑和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探索开展儿童影响评价。

  在公共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重点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特别是聚焦公园、街区、学校周边,打造一批儿童友好空间标杆项目。

  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秉持将城市最好的资源优先给予儿童的理念,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

  具体政策方面,意见提到,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现行政策规定为,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6周岁以下(含6周岁)或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实行免票。不少试点城市都结合实际,放宽了这一限制。通过提高免票身高或年龄标准,能有效激发携带儿童家庭出行意愿,是城市对儿童友好的重要体现。

  再如,意见提出,完善儿童出行服务政策。目前,北京市等20多个大城市将儿童乘坐地铁的免票身高提高到1.3米,上海市、绍兴市等城市地铁推出了儿童友好通道,温州市、珠海市等放宽了成年乘客携带免费儿童人数等,值得学习借鉴。

  意见还明确,推广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公园+”建设模式,用好街头转角等空间,优先嵌入儿童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推动城乡社区和城市公园设置必要的儿童游憩活动设施,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推动公共场所、交通站点、旅游景区等按有关标准配置母婴和儿童卫生设施。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推动城市公交、地铁以及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为儿童出行提供便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通通学公交。

  另外,意见明确,加强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的管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引导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

  (综合新华社、央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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