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印发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28条”实施意见 扩大企业融资支持覆盖面 2020年07月22日 郭起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郭起报道:21日,记者获悉,深圳已印发《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政策的落地、执行、激励和配套措施,提出28条举措,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力度,促进融资供求双方有效对接,扩大深圳地区企业融资支持覆盖面,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此,《意见》要求,要进一步落实落细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强化中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切实用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工具和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做到“应延尽延”。发挥好高新技术企业500万美元外债融资额度试点、创业担保贷款、出口信用保险、无形资产融资等信贷工具作用,重点支持深圳高新技术企业、5G等重点行业以及外贸产业发展。

  另外,《意见》也明确要求发挥好内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执行好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建立金融机构与企业融资对接“大台账”,做好跟踪督导。重点考核普惠小微贷款、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支持力度,将考核结果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MPA考核、央行评级和综合评价等体系中,并作为金融机构参与金融创新试点等的重要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