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石梦卓、通讯员莞文明办报道:近日,东莞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2021—2023年度东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通报》。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扎实开展2021-2023年度东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文明创建评选结果,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石龙镇忠维村等39个村“东莞市文明标兵村”称号,授予大岭山镇太公岭村等8个村“东莞市文明村”称号,授予东莞市水务监测中心等54个单位“东莞市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授予东莞市老干部大学等83个单位“东莞市文明单位”称号,授予东莞市第一中学等50个学校“东莞市文明校园”称号,授予袁敦卫家庭等100个家庭“东莞市文明家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