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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欧阳显亮、林定娟、余颖晖、蓬江区华建建材经营部 根据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连支行(下称"转让方")与麦兆均(下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江融农商债转字[2018]第101号),转让方已经将其对贵单位(人)享有的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2017)粤0703民初6074号《民事判决书》项下转让方所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其中本金合共为人民币3,967,896.57元,以及相应利息和相关费用】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现通知贵单位(人)立即与受让方联系,并按照上述《债权转让合同》确认的内容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如贵单位(人)需要,可向受让方索取上述《债权转让合同》复印件。 受让方的联系地址为:江门市城市花园841幢,联系人:麦兆均,联系电话: 13802609399 特此通知。 转让方: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连支行 受让方:麦兆均 2018 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