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月26日上午,深圳市住建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刚出炉的《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明确,实施棚改的老旧住宅区使用年限须在20年以上,最高按建筑面积1‥1.2补偿。如果遇上钉子户,各区政府可以根据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强征。棚改项目建成后,除了回迁房外,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可依法实施房屋征收 福田区华富村始建于1987年,至今已经有30年的历史。3月26日上午,记者走进华富村,棚改拆迁工作已经开始。从去年征集意见到今年3月1日的正式动工拆迁,仅仅用了半年时间,被称为“深圳史上最快棚改”。项目确定后,仅仅用了一周时间,签约率就已经超过九成。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有不到1%的业主没有签约。“我希望没签约的早点搬走,早点搬早点建起来,不用在外面租房子这么久,以后肯定比现在好一点。”一位业主黄阿姨称。 华富村的这种情况,今后或许再不会成为老旧住宅区棚改的难题。为避免因个别业主提出不合理要求导致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部分房屋产权人不明确导致项目改造难以顺利推进,进而损害了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实施意见》明确,在相关情形下区级政府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292号)等规定,依法实施房屋征收。 产权调换最高1:1.2 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奖励标准,《实施意见》规定,货币补偿不得低于与被搬迁住房同类型同地段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产权调换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鉴于老旧住宅区的产权证书普遍只记载建筑面积,没有记载套内建筑面积,为了避免产生纠纷、方便操作,《实施意见》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产权调换可以按照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进行。 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住建局住房规划与建设处处长陈叶军介绍,根据《实施意见》,棚改项目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棚改项目的用地审批由各区政府负责,并通过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住房研究会会长陈蔼贫介绍,“深圳老旧住宅小区的容积率只有一点几,按照深圳最新的基准容积率3.2的话,容积率是可以翻倍的,这意味着房子面积也能翻倍。”陈蔼贫说,从目前来看,深圳全市有300多个项目,如果逐渐启动棚改的话,对于深圳增加保障房和人才房供应的力度是非常大的。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深圳广泛存在的城中村,不在棚改的适用范围内。陈叶军表示,城中村改造目前还是按照城市更新的办法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