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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区块链企业或机构,是指实行独立核算的从事以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为特征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数据处理理、场景应用、平台运营、检测认证、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等领域的“区块链 ”企业或机构。 办法规定,对于新注册设立、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且于横琴新区实际运营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培育扶持,扶持资金自注册设立之日起第二年兑现。每家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的注册设立培育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获得经认定风险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期超过一年的种子期、初创期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按实际获得投资额的10%给予培育扶持,扶持资金自其获得最后一笔投资金日起第二年兑现。每家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的风险投资培育扶持资金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入驻横琴新区智慧金融产业园,且实际办公的,自入驻之日起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100元的租金补贴。对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0%以上,每年给予50万元技术人才引进补助。 对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500万元。 以区块链应用落地为导向,加快横琴新区的“区块链+应用场景”应用示范,加大财政投入,横琴新区各政府部门积极提供数据开放配合及业务支持,实施区块链应用示范专项计划,本办法发布实施后连续三年每年重点支持5个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包含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对外输出应用场景建设),每个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扶持。 此外,横琴新区将定期举办国际“区块链+”应用开发大赛。对输出区块链技术或应用的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横琴新区促进金融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规定,给予相应扶持。在人才方面,横琴鼓励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积极引进人才,相关奖励按横琴新区现行有效的人才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