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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商局开展监管专项行动

防范“被股东”“被法人代表”

来源:羊城晚报地方版     2018年11月23日        版次:FA17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通讯员卢沁报道:11月22日,记者从佛山市工商局获悉,从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底,市工商局将开展为期半年的商事主体提供虚假材料或文件取得工商登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专项行动。

  据了解,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包括采用住所申报模式便利登记的市场主体,将在全市随机抽取4827家相关市场主体开展检查;对全市6095家采用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登记的市场主体开展全面检查;对2018年4月1日以来,同一股东在佛山市开办超过3户(含3户)市场主体的,将相关市场主体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在全市随机抽取1451家市场主体开展检查;在注册登记时,工作人员发现相关经办人短期内经办超过3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且存在伪造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嫌疑的,将相关经办人员(机构)纳入重点关注对象,进行核查;对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的中介机构,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专项行动将重点核查商事主体实际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住所地址是否符合与文书中表述的地址一致;商事主体实际从事的经营项目是否存在不适用住所信息申报制度的情形;商事主体是否由法定代表人、股东本人申请登记成立;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是否与登记注册所留联系电话一致等事项。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采取定向抽查、现场核查、重点关注等多种方式,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文件骗取工商登记的违法行为者将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基础上,依法实施罚款,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函告同级扫黑除恶办,此外,存在以上行为的代办人员及其所属代办机构的违法行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限制其代办业务等举措,作为扫黑除恶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与此同时,市工商局将定期向人社、税务等行政部门及银行等社会单位推送相关信息,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多部门联合惩戒。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行为,各级登记机关将通过线下自助加签服务平台、人脸识别认证、查验代办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等人员身份、发起住所(经营场所)随机核查等手段和方式,防范“被股东”、“被法人代表”和虚假住所(经营场所)等现象发生。对现场检查核实初步认定为涉嫌虚报地址骗取工商登记的市场主体,限制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代办人员(机构)办理工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