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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明年起实施

珠海纳税人应如何申报?

来源:羊城晚报地方版     2018年12月26日        版次:ZXA17    作者:

    税务部门设置了个税申报辅导专区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珠海纳税人该怎样申报、要准备哪些资料?珠海市税务局为这些减税红利“落袋”的办理流程和方法,进行了解读。

  首次申报时,纳税人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可以填纸制表格,或者填电子表格,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等远程办税端口填报。珠海市税务局介绍,纸制表格可以到就近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也可以到单位负责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部门领取,或者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员工将填好的电子模板报送给单位后,单位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向哪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珠海市税务局介绍,既可以向单位申请扣除,也可以由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也可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这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选择,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扣除项目,点击更新,即可以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亦可以直接选择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机关会在汇算清缴期内,根据已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若是员工没能及时将扣除信息提交给单位,可否补报?税务部门介绍,单位根据员工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文/图 黄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