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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包括:2016年购买学位,2017年和2018年获得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随迁子女。其中,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随迁子女不符合本学期学位补贴条件,不纳入补贴对象范围:本学期已不在申请地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户籍已迁入东莞,并已经在公办学校就读(含镇街安排入读的民办学校学位)的随迁子女。另外,部分镇街补录批次的学生暂不纳入本次网上学位补贴申领范围,不实行网上申领,继续委托民办学校发放。
申领方式有两种,通过电脑申领的需登录网址http://jfrx.dg.gov.cn/dgjfweb;通过手机微信申领的需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g-jyj),点击“积分入学”—“学位补贴”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