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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地方版     2019年06月27日        版次:YD08    作者:

    

  ●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陈昂鹏表示,高空坠物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如窗户、外墙、空调架等固定设施设备,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要求规定时间内要检修,但并没有明确规定的时间点,只是给大家起到一个预防心理。“比如安装空调外挂机,有的业主做得比较好的,在选安装位置、后期如何维护等方面便会留意,方便未来检修。而有的业主意识不到位的,可能在靠近空调的窗户外做了防盗网直接封起来,后期也就没有办法检修。”陈昂鹏说。

  另一类便是如花盆、晾衣架、杂物等不固定的东西,这就需要业主意识到这些东西有没有高空坠落的风险。此外就是一些特殊情况,恶意扔东西的,这些是不可控的。“物管可以在前两类中提醒业主或者自己检查,让业主有这些预防意识。一旦发生高空坠物砸伤人的事,倾家荡产都是有可能的。”陈昂鹏说。

  另外,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会贴有警示牌,行人看到这样的警示牌,请立即绕行。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防护内街,可增加一分安全保障。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发期,要小心观察,必要时尽量减少出门。

  (张豪 郑诚 周哲)  

  ●找不到侵权人咋办?

  高空坠物如果难以确定侵权人,该怎么办?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小丽表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如果发现是谁家抛的,由肇事者赔偿。

  如果没有找到肇事者,那么,可由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按比例去承担赔偿责任。即由该楼可能肇事的业主承担责任,业主有证据证明不可能实施的,可以免责。协商不成的可等受害者起诉后应诉解决。

  如果是因为疏于管理,比如外挂的空调,没有及时维护和加固,是因为台风等原因造成的,坠落物的拥有人要承担责任。如果高空抛物者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郑诚 周哲)